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推动信访事项及时就地解决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下发《关于积极推进按照法定途径分类办理信访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推动信访事项及时就地解决。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在办理信访事项时,充分发挥法定诉求表达渠道作用。判断是否法定途径,应当符合3个标准:一是由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作出明确规定;二是一般应当具备明确的主体、时限和操作程序等要素;三是经过该途径办理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对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应当通过信访渠道以外的既有法定途径解决的,应当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和说服劝导,依法导入相应途径按程序办理。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认真梳理本单位数量集中、问题突出的信访事项,明确法定途径,不断完善分类办理信访事项的基本框架和办理方式。同时,重视宣传、引导信访人了解信访事项相应办理途径,减少群众信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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