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署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讨论通过《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
千人至少要有一名乡村医生
会议确定:原则上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一名的标准在全国配备乡村医生。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方式,支持村卫生室建设和设备购置。
对大专以上学历的乡村医生提供到省市大医院培训的机会。面向村卫生室免费定向培养3年制中、高职医学生。建立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制度。探索实施乡村医生与农村居民签约服务模式,并按规定收取费用。财政根据核定任务量和乡镇卫生院对乡村医生的考核结果等给予补助。
将2014年、2015年对农村地区新增的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全部用于乡村医生,今后继续重点倾斜。对艰苦边远地区乡村医生加大补助力度。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为他们搭建留得住、能发展、有保障的舞台。
一个县办一所综合医院、一所中医院
会议通过《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明确分级设置各类公立医院,县级原则上设一个县办综合性医院和一个中医类医院,地市级和省级按人口规模合理设置地市办和省办的综合性医院。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探索建立跨区域医疗卫生机构。
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承担首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分流公立医院普通门诊。整合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坚持中西医并重,鼓励发展远程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