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龄女性在妊娠期易患一些妊娠相关性皮肤病和妊娠特异性皮肤病,如何的选用药物至关重要。而妊娠妇女因其内分泌、药物代谢有别于非妊娠期,此外考虑到药物对胎儿的作用途径及药物对妊娠的影响等因素,一些常见皮肤病的治疗与用药也要严格遵循用药的原则:选择小有效剂量、短有效疗程、对胎儿的药物。在此就和大家谈谈常见皮肤病及妊娠期相关皮肤病的诊疗及用药。
(一)妊娠期药物代谢特点:
1、血药浓度低于非孕期,但同剂量药物的药效增强;
2、妊娠时,肝脏对药物的转化功能可能减弱,部分药物半衰期延长;
3、由于皮肤、粘膜的血供增加,皮肤的屏障功能变弱,外用药物吸收的速度变快,药物吸收的量也会相应的增加。
4、致畸敏感期是在孕12周内。此阶段内应尽量避免使用不必要的药物。
(二)妊娠期用药的分级:
目前主要依据美国FDA颁布的药物对胎儿的危险性等级的五级分类法,有些药物标有两个不同的危害性级别,是因为其危害性可能因用药持续时间不同所致。
A类药物:对孕妇,对胚胎、胎儿无危害;
B类药物:对孕妇比较,对胎儿基本无危害;
C类药物:仅在动物实验研究时证明对胎儿致畸或可杀死胚胎未在人类研究证实,孕妇用药需权衡利弊,确认利大于弊方能应用;
D类药物对胎儿危害有确切证据,除非孕妇用药后有绝对效果,否则不考虑应用;
X类药物可使胎儿异常,在妊娠期间禁止使用。
孕期有用药指征的,宜选A、B类药物,在妊娠3个月内,不宜使用C、D类药物,X类药物在孕期都应禁止使用。有部分外用药物没有标注分类级别,是因为许多外用药物经皮吸收的量较小,但这并不意味着对妊娠期妇女用药是绝对的,长期、大面积的使用外用药物,也可能使体内的药量增加而危害到胎儿。
(三)感染性皮肤病的用药:
因孕期女性免疫功能低下,感染性皮肤病的发病率增高,常见的为细菌感染、病毒感染、真菌感染等相关性皮肤病。
1、毛囊炎、脓疱疮???毛囊炎、脓疱疮的病原菌多为金黄色葡萄球菌或乙型溶血性链球菌,口服药物可选用青霉素类或头孢菌素类药物如阿莫西林(B类)、头孢克肟(B类)等;对支原体、衣原体感染可选用口服红霉素(B类)、阿奇霉素(B类)等,慎用克拉霉素(C类),禁用四环素类药物(D类)。
外用抗菌药物可选用红霉素(B类)、莫匹罗星(B类)等,夫西地酸可通过胎盘,也可分泌到乳汁,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应慎用。目前有研究表明在胎儿期或婴儿出生1年内使用抗生素可能会增加日后患湿疹的风险。
2、带状疱疹???对于有早期带状疱疹的妊娠女性,无论皮损数量多少,均建议予以治疗,以加速皮损愈合,减轻疼痛并缩短疼痛持续时间。此时可首先外用治疗,可选用阿昔洛韦膏(B类)、喷昔洛韦膏(B类)治疗疱疹病毒感染,效果不佳优选口服阿昔洛韦(800mg,一日5次),而不是其他抗病毒药物。目前临床依据表明阿昔洛韦在妊娠期使用是的。
3、寻常疣?????寻常疣可选择物理如液氮冷冻等相对。咪喹莫特外用治疗疣或肛周疣,属于妊娠分类B类药物,可酌情权衡利弊选用,作为液氮冷冻治疗的备选治疗。但禁用氟尿嘧啶膏(X类)。
4、真菌感染:???主要由皮肤癣菌侵犯皮肤、毛发及指(趾)甲引起的皮肤癣菌病。在妊娠期感染的手足癣、体股癣等浅部真菌病中,咪唑类和丙烯胺类外用药物一般是的,如特比萘芬膏(B类)、克霉唑膏(B类)等;对局部治果欠佳、皮损广泛或反复发作者,可选用系统抗真菌药物,如口服特比萘芬(B类),一般不用伊曲康唑(C类)、氟康唑(C类);对外阴阴道念珠菌病,可选用性好的克霉唑(B类),制霉菌素(C类)外用无吸收,也相对,选用咪康唑(C类)应权衡利弊。
(四)变态反应性皮肤病(即过敏性疾病)的用药:
1、荨麻疹:对于新发荨麻疹患者,发现并避免诱发疾病的药物或原因可较好预防荨麻疹或血管性水肿症状,从而避免药物治疗。对于慢性荨麻疹,应尽可能使用少的药物来治疗。大多数患者可单用第二代抗组胺类抗过敏药治疗,偶尔使用短疗程的口服糖皮质激素来治疗严重发作。在第二代抗组胺药中,以下可作为妊娠期首选:西替利嗪(10mg、一日一次),左西替利嗪(5mg、一日一次),氯雷他定(10mg、一日一次)。
此外目前也有临床报道对于妊娠期难治性荨麻疹使用生物制剂奥马珠单抗有效且。
2、特应性皮炎(即湿疹):部分既往有特应性皮炎病史的妊娠女性,病情可能会出现加重,且多数在妊娠20周前出现该趋势。
对于有特应性皮炎病史的女性症状应在怀孕前得到佳控制,以便将药物逐渐减至低有效剂量,从而为怀孕和早期妊娠作准备。
妊娠期间发疹如果瘙痒明显应使用口服抗组胺类抗过敏药如氯雷他定、西替利嗪等控制瘙痒。
如果需要使用外用激素药膏治疗,尤卓尔一日2次,涂至症状得到控制是较好的初始选择。更强的激素药膏应该尽量避免使用,因为可能会与低出生体重相关,尤其在妊娠晚期。
对于使用弱效或者中效激素药膏无效的患者,口服泼尼松比使用大剂量强效激素药膏更好。在早期妊娠应该尽可能避免口服激素。早期妊娠后,可酌情口服泼尼松治疗特应性皮炎,泼尼松优于其他口服激素药物。此外哺乳期特应性皮炎患者也可使用口服泼尼松片治疗,其在母乳中的浓度很低,摄入≥20mg的泼尼松后应丢弃用药后4小时内的母乳,因为用药后2小时母乳中的药物浓度达到峰值。
值得一提的是很多有特应性皮炎的患者都很青睐他克莫司/吡美莫司膏,因其不含有激素;但上述两种外用药物对于妊娠女性来说,均为C类药。在动物实验中证实,胚胎形成期口服他克莫司会造成流产率升高。他克莫司可通过胎盘,在妊娠期系统用药会导致新生儿高血钾和肾功能紊乱。外用他克莫司的全身吸收相对于全身性用药来说极少,但已知他克莫司可分泌至乳汁,在妊娠期或哺乳期只有在治疗对母亲的益处大于对胎儿的潜在危害时,才能使用该品。在吡美莫司口服给药的动物研究中,显示该药有生殖毒性,尽管外用吡美莫司吸收很少,在妊娠期仍应禁用。
所以上述两种药物对于妊娠女性而言,反而性不如弱、中效激素药膏外用。
还要强调的是部分妊娠女性会相信一些宣称草本纯天然成分的药膏外涂治疗特应性皮炎,且不说这些药膏中其实有时会含有强效激素成分,部分这样的药膏中为含有樟脑(不少这样的药膏是含有该成分的)等挥发性成分的复方制剂,因吸收后会有一定的毒性,妊娠头3个月的孕妇应禁止使用。
(五)痤疮的用药:在《欧洲痤疮治疗指南》中认为痤疮在怀孕期间应继续治疗。妊娠或计划妊娠女性禁用的痤疮治疗药物常包括口服异维A酸和外用他扎罗汀,此类药物的妊娠分级为X级。此外,妊娠期间也不使用其他的外用维A酸类药物(如维A酸、阿达帕林等)。
若想治疗痤疮,可用方案包括口服或外用红霉素、外用克林霉素和外用壬二酸,这些药物的妊娠分级为B级。过氧苯甲酰(班赛)和水杨酸的妊娠分级为C级,应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