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上有数据显示,90%以上的肿瘤患者与心理、情绪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精神创伤、不良情绪都有可能成为患癌症的先兆。
癌症性格,是指容易导致罹患癌症的个人性格特征。癌症性格可以概括为:
1.惯于自我克制、压抑情绪、性格内向、缺乏自信、经不住打击、内心矛盾、有不感;
2.怕被抛弃、怕无所依靠;
3.长期精神紧张;
4.机体长期超负荷运转、情绪低落甚至悲观失望。
情绪、心理因素对肿瘤有着确实的影响,保持健康心态对于患者的治疗有很重要的意义。尤其是“病情告知”这一环节对于患者的情绪、心理影响很大。
医疗过程中,患者缺少医学知识,相当于将生命托付给了医务人员。此时医务人员需要为患者提供做决定所必需的足够信息(病情、诊疗方案、预后和可能出现的危害……),保证患者。
“病情告知”保证了患者的知情权,患者知晓自身病情后,可以对医务人员所采取的治疗措施决定取舍。“病情告知”对患者来说是权利,对医务人员来说是义务。
在以往对“病情告知”环节的处理原则上,往往采用“家属优先制”,知情权是掌握在家属手中的。实质上,这与相关法律规定不符,家属不能完全代表患者本人意愿。事实上在医疗实践过程中,家属及部分医务人员常常低估癌症患者心理承受能力。告知病情有助于激发患者与癌症抗争的信心和斗志,对其治疗和提高生活质量有积极意义。“保护性医疗”对患者的病情是不利的,消极结果会随着时间而逐渐加重,不利于患者的治疗。
一般来说,患者知情后会有一些负面心理活动,但在正确引导下会很快度过这段心理活动期,转而积极应对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