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有哪些临床表现?

合肥长淮中医医院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妊娠期特有的疾病,包括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以及慢性高血压。我国发病率为9.4%,国外报道7%~12%。本病严重影响母婴健康,是孕产妇和围生儿发病和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临床表现:

1、血压升高,收缩压≥17.3kPa(130mmHg),或舒张压12.0kPa(90mmHg)或较孕前增加4/2kPa(30/15mmHg)即可诊断。

2、水肿,临床上表现为体重增加过多,每周增加>0.5千克,下肢和腹壁水肿,重者出现腹水,经休息水肿不消退。

3、蛋白尿,应选用清洁中段尿作标本,尿蛋白在()或()以上,或24小时尿蛋白多于5克即是。

4、患者自觉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视力模糊,上腹部疼痛等。

5、抽搐昏迷,这是病情严重的表现,可发生在产前,产时或产后。抽搐时病人表现面肌紧张,牙关紧闭,眼球固定而直视前方,继而全面肌肉强直,剧烈抽动,呼吸停止,意识丧失,大小便失禁,发作频繁或持续昏迷者,常可死亡。

本病的预防,关键在于做好孕期保健工作,加强宣传教育,了解血压水平。每次产前检查除应测量血压外,还应测量体重,检查尿中是否出现蛋白。对有妊高征家族史、肾脏病、糖尿病及羊水过多,多胎妊娠的孕妇更应注意。产前检查的次数可适当增加,以便密切注意病情变化。

一旦出现妊高症,应积极治疗。其治疗原则是,降低血压,控制水肿,防止抽搐,适时中止妊娠。首先要让患者卧床休息,给予低盐饮食,保持安静,避免过强的光线刺激。若血压特别是舒张压在14.6kPa(1110mmHg)以上或出现抽搐,应给予25%硫酸镁静脉注射,并可配合肼苯哒嗪或柳氨苄心定等降压药物。对于严重妊高征经24~48小时治疗未见好转,或病情加重,或胎盘功能明显减退,应及时终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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