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患尖锐湿疣要不要终止妊娠
一般来说孕妇患尖锐湿疣后要建议其终止妊娠。对不愿意终止妊娠、并坚持要小孩者,要严密观察其病情发展,并注意以下治疗原则。
1.改善下肢血液循环
患者要平卧,抬高下肢,以改善下肢血液循环,减轻外阴部水肿。
2.预防流产或早产
对阴道或宫颈部有尖锐湿疣者,要尽可能避免反复多次使用扩阴器检查,以免引起流产或早产。
3.保持外阴部清洁、干燥
患者要勤洗外阴部,保持外阴部清洁、卫生,保持局部干燥。
4.注意休息,加强营养
患者要注意休息、避免疲劳,加强营养,提高机体免疫力,以提高抗病能力。
5.避免经阴道分娩
妊娠晚期要行剖宫产,避免经阴道分娩,尤其是宫颈和/或阴道壁有尖锐湿疣者要注意,以免造成婴儿的尖锐湿疣感染。但也有学者主张阴道分娩方式,认为剖宫产并不能阻止母婴尖锐湿疣传染。
6.产后尖锐湿疣的处理
对孕妇产后尖锐湿疣的处理可先采取等待的办法,期望尖锐湿疣能自行消退。在临床上,孕妇尖锐湿疣在产后部分可自行消退(参见第八章尖锐湿疣临床表现中尖锐湿疣发展结果)。
孕妇产后尖锐湿疣自行消退的可能因素有:
(1)外阴部有利于HpV增殖和尖锐湿疣增长的湿润环境得到改善;
(2)孕妇产后消耗量减少,营养加强,提高了机体免疫力;
7.选择对孕妇和胎儿无影响的
在治疗方面尽量选择对孕妇和胎儿均无影响的。这些要求:
(1)不容易经皮肤粘膜吸收引起全身性毒的化学药物;
(2)避免全身性或局部损害内用易引起全身性反应的药物,以尽量减少孕妇的痛苦。对孕妇尖锐湿疣患者常选用的有三氯醋酸局部治疗、冷冻、激光。尽管这些较,但还是会给患者带来一定痛苦如激光引起的疼痛等可能会导致流产。
在治疗过程中,若尖锐湿疣损害数目不多,可一次性去除损害;若损害数目较多,应分批去除损害;若损害较多、较大损害广泛、去除损害后很快复发、又是妊娠晚期即将分娩者,可采取保守的办法,即不进行治疗或只去除个别较大损害,其余的损害不治疗,等待产后再作处理。
若出现下列情况者要进行治疗:
(1)损害较大,出现压迫症状者;
(2)内分泌激素水平如孕酮水平恢复正常等。
(3)阴道内或外阴尖锐湿疣损害容易出血者。
孕期尖锐湿疣更可怕
在妊娠期,妇女由于体内雌激素水平增加、细胞免疫功能降低、盆腔血供丰富等因素,一方面容易患上尖锐湿疣,另一方面在发生尖锐湿疣后,病情会发展得更迅速。
孕妇一旦患上尖锐湿疣,病情会迅速恶化,尤其在妊娠中期,容易形成弥漫性损害或较大尖锐湿疣损害,造成尖锐湿疣堵塞阴道和尿道,进而引起细菌或真菌等感染的发生,甚至可引起胎膜早破,引起羊膜绒毛膜炎,从而导致死胎等。
孕妇患上尖锐湿疣后,比非孕妇患上这种病的表现有三点不同:
1、病变典型者多,尖锐湿疣的形态多呈菜花状、鸡冠花状,常融合成片;
2、病程短,病变发展迅速,大多数患者可明显感觉到病灶的扩大及新病灶的出现;
3、病变部位以外阴部多见,宫颈次之,损害部位多,一般会有两个以上的部位感染此病,比非孕妇两个以上部位患此病的几率高出10%~15%。
妊娠期妇女尖锐湿疣亚临床表现高于非妊娠期妇女,这可能与妊娠期的内环境有利于病毒繁殖有关。研究发现,妊娠期尖锐湿疣亚临床表现的影响因素有重度宫颈糜烂、念珠菌性阴道炎,配偶性病史和混乱的性关系也是妊娠期尖锐湿疣亚临床表现的高危因素。当阴道或宫颈上皮发生病变时,上皮和黏膜的损伤、局部抵抗力下降及雌激素作用有助于HpV基因的复制和潜藏,为尖锐湿疣亚临床表现提供了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