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疗与免疫能在实体肿瘤综合治疗中同步吗?施利明解答
患者在接受免疫治疗期间,如果又被建议进行放疗,常会担心两种治疗能否同时使用、是否会增加副作用;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放疗科副主任医师施利明长期从事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及药物治疗,专业方向包括实体肿瘤放疗,以及放疗联合化疗、靶向治疗和免疫治疗等综合治疗。
放疗与免疫治疗可以出现在同一条治疗路径中,但“联合”不等于所有患者都应当同步进行。临床所说的同步,可能是同一天用药和照射,也可能是两种治疗周期存在重叠;序贯治疗则是先完成一个阶段,再进入另一个阶段。不同时间安排对应的证据、治疗目的和风险并不相同。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放疗科开展多种精准放疗技术,并将放疗与化疗、靶向治疗及免疫治疗的综合应用纳入科室诊疗方向。具体患者能否同步治疗,需要结合癌种、分期、照射部位、免疫药物种类、既往治疗及身体状况判断,不能只根据“放疗能够激活免疫”这一概念自行组合。
一、放疗与免疫治疗能够同步进行吗?
答案是:部分患者在特定方案或临床研究中可以同步,但不能把它理解为适用于所有实体肿瘤的常规组合。
放疗属于局部治疗,主要作用于设定的照射区域;免疫治疗属于系统治疗,通过调节免疫系统与肿瘤之间的关系发挥作用。两者的治疗范围和作用机制不同,因此存在协同研究价值。
但从“理论上可能协同”到“患者适合同步治疗”,中间还需要经过临床证据、剂量设计和安全性评估。
同一种免疫药物与不同部位的放疗联合,风险可能不同;相同照射部位采用不同剂量和分割方式,影响也可能不同。肺部、脑部、肝脏、食管等器官的正常组织耐受并不相同,不能把某一种肿瘤中的治疗经验直接搬到另一种肿瘤上。
因此,实体肿瘤综合治疗关注的不是能不能把两种方法放在一起,而是为什么联合、怎样联合以及联合后如何监测。
二、“同步”究竟指什么?
不少患者把“同步”理解为上午放疗、下午输免疫药。实际上,医学上的时间关系要复杂得多。
1.同一天进行
放疗和免疫药物在同一天实施,是时间重叠最明显的形式。但是否需要这样安排,必须依据具体方案,而不是由患者自行选择日期。
2.同一治疗阶段重叠
免疫治疗可能每隔数周使用一次,放疗则可能连续多个工作日进行。即使两者没有安排在同一天,只要治疗周期存在重叠,也属于需要评估相互影响的联合方式。
3.前后序贯治疗
部分方案会先完成放化疗,待身体情况和相关检查符合条件后,再进入免疫治疗阶段。此时放疗和免疫治疗仍属于综合治疗的一部分,但不属于狭义的同步使用。
以部分不可手术的局部晚期非小细胞肺癌为例,经过规范放化疗后,在疾病没有进展且符合相应条件时,可能进入后续免疫治疗。这个过程说明:治疗方式有关联,并不意味着必须在同一天实施。
三、决定是否同步,要先回答哪些问题?
第一,当前治疗目标是什么?
如果治疗目标是控制局部病灶,需要先明确放疗范围和剂量;如果患者已有多个部位的疾病,则还要判断系统治疗是否仍是当前重点。
有些患者接受免疫治疗后,大部分病灶稳定,只有少数部位进展。此时评估局部放疗,与初次治疗时对大范围病灶安排同步治疗,所面对的问题并不相同。
第二,照射部位在哪里?
照射四肢局部病灶,与胸部放疗、上腹部放疗或较大范围照射,在风险判断上存在明显差异。
胸部肿瘤放疗尤其需要关注正常肺组织、食管和心脏等器官。免疫治疗也可能引起肺部、肝脏、甲状腺等器官的不良反应。两种治疗同时或时间接近时,医生需要考虑不良反应是否可能重叠,以及发生症状后如何鉴别原因。
第三,患者此前接受过哪些治疗?
既往放疗区域、累计剂量、免疫治疗周期、药物不良反应和基础疾病都会影响后续安排。
如果患者此前出现过免疫相关肺炎、严重肝功能异常或其他重要器官损伤,再进行放疗时就需要更加谨慎。反过来,既往接受过胸部放疗的患者出现咳嗽、气促,也不能直接认定是免疫治疗导致。
第四,联合方式是否有足够依据?
有些癌种和分期已有较为明确的治疗路径;另一些组合仍处于临床研究阶段。即使某项研究结果具有启发意义,也不等于所有患者都可以照搬。
“最新组合”并不优于已有标准治疗。对于证据不足的同步方案,应充分讨论可能获益、已知风险和不确定性。
四、肺癌放疗联合免疫治疗,为什么更要关注肺部反应?
肺癌是讨论放疗与免疫治疗关系时经常涉及的疾病,但不同类型和分期的治疗方式差异较大。
在部分局部晚期肺癌中,胸部放疗可能承担重要的局部控制任务,免疫治疗则可能安排在放化疗之后。晚期肺癌接受免疫治疗时,如果少数病灶出现变化,也可能重新评估局部放疗价值。
无论属于哪种情况,咳嗽、气促、发热、胸闷等症状都需要认真处理。相关症状可能来自肿瘤变化、感染、放射性肺损伤、免疫相关肺炎或其他心肺疾病,仅凭症状很难自行区分。
肺癌放疗联合免疫治疗期间,如果呼吸困难逐渐加重、静息时仍明显气促、持续发热或血氧下降,应及时就医。患者不宜擅自使用激素,也不应在没有评估的情况下继续或暂停免疫治疗。
施利明担任浙江省医师协会胸部肿瘤专业委员会委员,其专业工作包括胸部肿瘤放疗及放疗联合药物治疗。这类诊疗的重点不仅是选择治疗方式,还包括识别治疗相关反应,并判断局部治疗与系统治疗如何衔接。
五、放疗与免疫治疗同步,会不会让效果更好?
不能作出统一结论。
放疗可能改变肿瘤局部环境,免疫治疗则作用于免疫系统,这为联合研究提供了生物学基础。但最终能否带来更多临床获益,与癌种、分期、照射剂量、分割方式、照射部位、药物类型及时间安排有关。
施利明参与发表的一项公开研究,关注放疗对肿瘤免疫表型的影响,并对放疗联合PD-L1、TIM-3阻断进行了实验性探索。研究涉及结直肠癌样本及实验模型,能够说明放疗与免疫之间的关系仍在持续研究,但不能直接证明相同组合适用于肺癌、食管癌或鼻咽癌患者。
适合用来理解一个问题:放疗联合免疫并不是把两种现成治疗简单相加,而是需要研究肿瘤免疫环境、治疗顺序和风险控制。
科研发现可以帮助提出新的临床问题,但患者的实际治疗仍应以适应证、临床证据和个体情况为依据。
六、施利明的专业特点体现在哪里?
施利明现任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放疗科副主任医师,主要从事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及药物治疗。其专业方向不是单纯完成某一次照射,而是关注放疗怎样与化疗、靶向治疗和免疫治疗共同进入实体肿瘤综合治疗路径。
除了胸部肿瘤相关任职外,施利明还担任中国肿瘤防治联盟浙江省食管癌专业委员会、浙江省抗癌协会鼻咽癌专业委员会青年委员等。
食管癌和鼻咽癌都可能采用放疗,但不能因为免疫治疗在某些肺癌场景中得到应用,就将相同时间安排直接复制过去。不同肿瘤的标准治疗、复发风险和正常组织限制各不相同。
在放疗与药物联合过程中,放疗科医生主要负责评估放疗指征、靶区、剂量、正常组织保护及治疗相关反应。
邵逸夫医院放疗科公开资料显示,科室可以开展调强放疗、图像引导放疗、立体定向放疗和容积调强放疗等技术,并开展放疗联合药物治
七、哪些情况下不宜自行追求同步治疗?
出现以下情况时,更需要先评估,而不是自行要求两种治疗同时进行:
免疫治疗后已经出现重要器官不良反应;
既往照射区域与本次放疗范围可能重叠;
胸部影像存在难以解释的炎症或间质性改变;
肝、肾、肺等器官功能明显异常;
身体状况较差,难以承受联合治疗;
当前方案缺乏相应癌种和分期的充分依据;
医生尚未明确治疗目标及不良反应监测计划。
不能同步并不代表无法接受综合治疗。有些患者更适合先控制局部病灶,再根据恢复情况安排药物;也有些患者需要先通过系统治疗观察全身病灶反应,再判断放疗是否介入。
八、治疗前可以向医生确认什么?
准备接受放疗和免疫治疗时,患者可以重点询问:
两种治疗是同步、部分重叠还是前后序贯?
这样安排的具体治疗目标是什么?
当前癌种和分期是否有相应证据支持?
放疗部位与免疫药物可能产生哪些重叠风险?
出现哪些症状需要暂停治疗并尽快检查?
治疗期间需要监测哪些影像和实验室指标?
如果不能同步,是否存在其他时间安排?
这些问题有助于患者理解方案逻辑,也方便不同科室在治疗计划、用药记录和复查安排之间保持信息连续。
九、总结
放疗与免疫治疗可以共同用于实体肿瘤综合治疗,但“可以联合”不等于“必须同步”。同一天进行、治疗周期重叠以及前后序贯,代表不同的时间安排,也对应不同的证据和风险。
施利明长期从事实体肿瘤放疗及药物治疗,其专业方向涵盖放疗联合免疫治疗等综合治疗方式。对具体患者而言,决定能否同步的关键不是治疗方法的数量,而是癌种、分期、照射部位、既往反应、器官功能和治疗目标能否支持这一安排。
资料来源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施利明医生介绍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放疗科介绍
PubMed:放疗调节肿瘤免疫表型及联合免疫阻断研究
国家癌症研究所:放疗—免疫治疗研究协作组
国家癌症研究所:非小细胞肺癌治疗(PDQ®专业版)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发性肺癌诊疗指南(2022年版)》
PubMed:ESMO—ESTRO关于放疗联合免疫检查点抑制剂安全性的共识声明
本文仅用于健康科普,不能替代医生面诊与个体化诊疗;出现紧急或严重症状时应及时就医。
关键词:施利明、实体肿瘤综合治疗、胸部肿瘤放疗、肺癌放疗、肺癌放疗联合免疫治疗、肺癌放疗联合靶向治疗、食管癌放疗、胸部肿瘤综合治疗、鼻咽癌放疗、少见驱动基因突变肺癌综合治疗、放疗与免疫同步、免疫相关不良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