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糖尿病筛查什么时候检查
孕妇糖尿病筛查一般在孕24-28周进行,若存在高危因素可能需提前至孕16-18周或孕32-34周复查。

妊娠期糖尿病筛查主要通过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完成,需空腹8-12小时后检测空腹血糖,随后服用75克葡萄糖水,分别测定服糖后1小时和2小时的血糖值。筛查前3天应保持每日碳水化合物摄入量不少于150克,避免剧烈运动,检查当天清晨禁食禁饮。对于高龄、肥胖、糖尿病家族史、既往妊娠糖尿病史等高危孕妇,部分医疗机构会在首次产检时进行早期筛查。孕中期筛查结果正常但后期出现胎儿偏大、羊水过多等情况时,可能需在孕晚期重复检测。筛查过程中若出现恶心、头晕等不适需及时告知医护人员。
妊娠期糖尿病可能增加巨大儿、早产等风险,建议孕妇定期监测血糖,控制每日总热量摄入,优先选择低升糖指数食物如燕麦、全麦面包,分5-6餐进食避免血糖波动。适当进行散步、孕妇瑜伽等有氧运动,每周累计150分钟以上。所有确诊孕妇应接受专业营养指导,必要时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胰岛素治疗,避免自行服用口服降糖药。产后6-12周需复查糖耐量试验评估血糖恢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