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度超时加班真的合理吗 两部门明确996工作制严重违法
最近,最高人民法院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两部门)联合发布了十个典型的超时加班案例,明确了工时制度、加班费用劳动者休假权益等争议的法律适用标准。
两个部门表示,最近一些行业企业普遍关注超时加班。工人依法享有相应的劳动报酬和休假权益,遵守国家工时制度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超时加班容易引起劳动争议,影响劳动关系的和谐和社会稳定。对此,两个部门高度重视,决定加大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的办案指导力度,准确适用法律政策,统一裁判规模。
本次联合向社会公开发布典型案例,一方面是为了提示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风险,促进依法规范用工;另一方面是为了明确用人单位的维权预期,引导用人单位依法合理维权。
值得注意的是,两个部门在典型案例中明确表示:996即早上9点到晚上9点,每周工作6天的内容,严重违反法律对延长工作时间上限的规定,应视为无效。
根据公开的相关案例,张加入了一家快递公司。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月薪8000元。公司工作时间从早上9点到晚上9点,每周工作6天。
2个月后,张某因工作时间严重超过法律规定上限而拒绝加班,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张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快递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8000元,最终赔偿8000元。
两部门指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张拒绝非法加班,一家快递公司能否解除劳动合同。法律在支持用人单位依法行使管理职权的同时,明确必须履行保障劳动者权利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用人单位制定违反法律规定的加班制度,劳动合同中违反劳动者规定的加班条款应当认定为无效。
本案中,某快递公司规章制度中996的内容严重违反法律规定,延长工作时间上限,应视为无效。张拒绝非法加班安排,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试用期内无法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因此,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定某快递公司支付张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据中央电视台新闻报道,两部门要求切实提高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处理质量,及时纠正使用者的违法行为,有效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和劳动报酬权。
下一步,两部门将继续共同开展制定指导意见、发布案例、加强信息比较等工作,不断推进审判程序联系和法律适用统一,更好地实现仲裁与司法的有效有序联系,解决劳动争议纠纷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