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救治新冠肺炎方面医保政策有哪些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石建鑫:在救治方面,我们坚决做到“三个确保”。一是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及时就医。对国家卫健委制定的《新冠肺炎诊疗方案》中确定的,不在医保支付范围的8种药品和6项诊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同时,积极探索将治疗效果好的中药纳入报销范围。参保患者实行先救治后结算,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本市参保患者在异地就医的,不执行异地就医报销比例调减规定,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及时救治。

针对救治新冠肺炎方面医保政策有哪些

二是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向定点收治医疗机构——市第二医院预付专项资金1000万元,专门用于新冠肺炎患者救治。救治新冠肺炎的医疗费用单列预算,不受医保总额控制限制。

三是确保药有所供。对全市零售药店药品价格进行监测,主要监测2020年国家卫健委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内涉及的药品,确保价格平稳,供应充足,让群众能够及时安全买到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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