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的应急处理措施有哪些
食物中毒可通过催吐、补液、禁食观察、药物治疗、及时就医等方式处理。食物中毒通常由细菌污染、毒素摄入、化学物质残留、寄生虫感染、病毒侵袭等原因引起。
1、催吐:
误食有毒物质2小时内可采用压舌根法催吐,减少毒素吸收。注意昏迷患者及婴幼儿禁止催吐,强酸强碱中毒者催吐可能加重食道损伤。催吐后需用温水反复漱口清除口腔残留物。
2、补液:
腹泻呕吐导致脱水时可口服补液盐,按每公斤体重50毫升标准补充。可饮用淡盐水或稀释运动饮料,少量多次饮用避免刺激胃肠。出现尿量减少、眼窝凹陷等重度脱水表现需静脉补液。
3、禁食观察:
急性期需禁食4-6小时减轻胃肠负担,症状缓解后逐步尝试米汤、藕粉等流质饮食。记录呕吐物性状、排便次数及体温变化,保留可疑食物样本备检。持续发热或血便需立即就医。
4、药物治疗:
细菌性中毒可选用蒙脱石散吸附毒素,黄连素抑制肠道病菌。诺氟沙星针对沙门氏菌感染,颠茄合剂缓解痉挛性腹痛。用药需在医生指导下进行,禁止自行服用止泻药物。
5、及时就医:
出现意识模糊、呼吸困难、持续抽搐等神经系统症状应立即送医。群体性中毒事件需上报疾控部门,进行病原学检测确定污染源。重症患者可能需洗胃、血液净化等抢救措施。
恢复期饮食宜选择低脂易消化的粥类、软面条,避免奶制品及高纤维食物。可适量补充含双歧杆菌的发酵乳制品调节肠道菌群。注意厨房刀具生熟分开,肉类充分加热至75℃以上,海鲜类需煮沸5分钟以上食用。外出就餐选择卫生等级B级以上的餐饮单位,隔夜饭菜彻底加热后食用。日常备用药箱应存放口服补液盐、胃肠黏膜保护剂等应急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