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麻剂量和体重的关系是什么
全身麻醉药物剂量需根据患者体重精确计算,实际用量还受年龄、肝肾功能、药物相互作用、个体敏感性和手术类型等因素影响。
1、体重计算:
麻醉药物常用毫克每千克体重作为给药单位,如丙泊酚诱导剂量通常为1.5-2.5毫克/千克。体重越大者药物分布容积增加,需更高剂量才能达到有效血药浓度,但肥胖患者脂肪组织占比过高时需按去脂体重计算。
2、年龄因素:
老年患者药物代谢能力下降,单位体重所需麻醉药物减少。儿童群体因肝酶系统未发育完全,对某些麻醉药物如七氟烷的敏感性增高,需按体重阶梯式调整剂量。
3、肝肾功能:
肝功能异常影响咪达唑仑等药物的代谢清除,肾功能不全延长罗库溴铵的排泄时间。此类患者需减少单位体重给药量并延长给药间隔,必要时进行血药浓度监测。
4、药物协同:
术前使用镇静药物会增强麻醉效果,联合阿片类药物时可减少30%吸入麻醉药用量。多种麻醉药物联用需采用平衡麻醉技术,通过不同作用机制的药物组合降低单一药物剂量。
5、个体差异:
基因多态性导致部分人群对肌松药敏感性差异达10倍,麻醉深度监测仪可实时观察脑电双频指数,帮助调整给药速度。红色头发人群对吸入麻醉药需求常增加20%。
麻醉实施前需全面评估患者体质指数与肌肉含量,术中持续监测血压、心率、血氧饱和度及呼气末二氧化碳分压。术后建议早期活动促进药物代谢,24小时内避免驾驶或精密操作,饮食从流质逐步过渡到正常,保证充足蛋白质摄入帮助肝脏解毒功能恢复。出现恶心呕吐或认知功能障碍时应及时告知医护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