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医院的病例另一个医院能查到吗
医院之间的病例能否共享取决于电子病历系统是否互通。影响病例查询的主要因素有区域医疗信息平台建设、医院信息系统对接、患者授权情况、病例存储形式以及医疗机构级别差异。
1、区域平台:
部分省市已建立区域医疗信息共享平台,接入该平台的医疗机构可实现电子病历互通。例如长三角、京津冀等地区通过省级卫生信息平台实现部分三甲医院数据互联,但跨省查询仍存在障碍。
2、系统对接:
同一医疗集团或医联体内部的医院通常实现信息系统对接,如某大学附属医院体系内可调阅成员医院的电子病历。但独立运营的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系统往往不互通。
3、患者授权:
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规定,调取患者病历需获得本人或法定代理人书面授权。急诊等特殊情况可事后补授权,但非紧急情况下未经许可的跨院查询属于违规行为。
4、存储形式:
纸质病历和未电子化的检查报告难以跨院共享,需患者自行携带或申请复印。CT、MRI等数字化影像资料若符合DICOM3.0标准,可通过光盘等形式转移。
5、机构差异:
三级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建设较完善,部分已实现与基层卫生服务中心数据对接。但不同级别医院使用的信息系统开发商不同,数据接口兼容性会影响查询成功率。
建议患者就诊时主动告知既往病史,携带近期检查报告原件或电子拷贝。慢性病患者可申请建立个人健康档案,通过区域健康云平台授权医生查阅。跨省就医者可向首诊医院病案室申请打印盖章病历,注意保存影像资料原始光盘。国家卫生健康委正在推进电子健康卡普及,未来有望实现全国范围内授权调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