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群不适合进行乙肝疫苗接种
乙肝疫苗接种禁忌人群主要包括免疫缺陷患者、急性疾病发作期患者、对疫苗成分过敏者、妊娠期妇女以及新生儿特定情况。乙肝疫苗通过刺激机体产生保护性抗体预防感染,但部分特殊状态可能影响免疫效果或引发不良反应。
1、免疫缺陷患者:
包括艾滋病患者、长期使用免疫抑制剂者及先天性免疫缺陷人群。这类人群接种后难以产生足够抗体,可能增加疫苗不良反应风险。需在医生评估免疫功能后决定是否补种,必要时需通过乙肝免疫球蛋白进行被动免疫。
2、急性疾病患者:
处于高热、严重感染或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者应暂缓接种。此时机体处于应激状态,接种可能加重原有病情或干扰疫苗效果。建议待体温恢复正常且症状消退1-2周后再行评估。
3、疫苗过敏者:
既往接种乙肝疫苗后出现过敏性休克、喉头水肿等严重反应,或对酵母成分过敏者禁止接种。过敏体质者需提前告知医生进行皮试,接种后需留观30分钟以防速发型过敏反应。
4、妊娠期妇女:
目前缺乏妊娠期接种安全性的充分证据,原则上不建议孕期主动接种。特殊情况如暴露于乙肝病毒污染器械时,需由感染科与产科医生联合评估风险收益比,必要时优先使用乙肝免疫球蛋白。
5、新生儿特殊情况:
早产儿体重低于2000克、严重出生窒息或合并其他危重症时需延迟接种。此类新生儿免疫系统发育不完善,需待生命体征稳定且体重达标后,按0-1-6月程序补种并监测抗体水平。
对于存在接种禁忌者,应加强乙肝病毒暴露防护措施,包括避免共用剃须刀等个人物品、确保医疗操作无菌规范、性行为使用防护措施。普通人群接种前需如实告知健康状况,接种后保持注射部位清洁干燥,避免剧烈运动24小时。日常注意均衡饮食补充蛋白质与维生素,适度运动增强体质,定期体检监测乙肝表面抗体水平,抗体滴度低于10mIU/ml时需及时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