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髓造影的禁忌证包括哪些
脊髓造影的禁忌证主要包括对造影剂过敏、严重心肾功能不全、颅内压增高、穿刺部位感染及凝血功能障碍等五类情况。
1、造影剂过敏:
既往对碘类造影剂出现过敏反应者禁止进行脊髓造影,可能引发过敏性休克、喉头水肿等严重并发症。此类患者需提前告知医生过敏史,必要时改用磁共振成像等无造影剂检查方式。
2、心肾功能不全:
重度心力衰竭或肾小球滤过率低于30毫升/分钟的患者禁用。造影剂可能加重心脏负荷或导致造影剂肾病,检查前需评估肌酐清除率及心脏功能指标。
3、颅内压增高:
存在脑水肿、脑肿瘤等导致颅内压显著升高时,腰椎穿刺释放脑脊液可能诱发脑疝。需通过CT或MRI排除颅内占位性病变后再考虑检查。
4、穿刺部位感染:
腰背部皮肤感染或脊柱结核等活动性感染时,穿刺可能将病原体带入蛛网膜下腔引发中枢神经系统感染。需待感染完全控制后再评估检查必要性。
5、凝血功能障碍:
血小板计数低于50×10⁹/升或正在使用抗凝药物的患者,穿刺可能导致硬膜外血肿。需停用华法林等药物并调整凝血功能至安全范围。
拟行脊髓造影者需提前完善血常规、凝血功能、肝肾功能及心电图检查。检查当日携带既往影像资料,穿着宽松衣物。术后保持去枕平卧6小时以上,观察有无头痛、恶心等低颅压症状,24小时内避免剧烈运动。饮食宜清淡易消化,多饮水促进造影剂排泄,出现发热或肢体麻木需立即就医。合并高血压、糖尿病等基础疾病者需持续监测生命体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