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种乙肝疫苗注意事项有哪些 打乙肝疫苗6个禁忌事项要知
接种乙肝疫苗需注意6类禁忌情况,主要包括急性发热性疾病、疫苗成分过敏、免疫缺陷状态、妊娠期慎用、未控制癫痫及严重慢性病急性发作期。
1、急性发热:
体温超过37.5℃时应暂缓接种。发热时机体免疫应答异常,可能加重疫苗不良反应或影响抗体产生。需待体温恢复正常3天后再行接种,期间可通过物理降温、补液等方式处理。
2、成分过敏:
对酵母成分或疫苗其他辅料过敏者禁止接种。接种后可能出现荨麻疹、血管性水肿等速发型过敏反应,严重者可发生过敏性休克。既往有疫苗严重过敏史者需提前告知医生。
3、免疫缺陷:
艾滋病患者、化疗期间肿瘤患者等免疫功能低下人群需谨慎评估。此类人群接种后可能无法产生足够保护性抗体,且活疫苗存在感染风险。建议在免疫科医生指导下制定接种方案。
4、妊娠期慎用:
妊娠早期(前3个月)非必要不接种。虽然灭活疫苗理论上对胎儿无害,但缺乏大规模临床数据支持。高风险暴露孕妇应在产科与感染科共同评估后决定接种时机。
5、癫痫未控:
半年内有癫痫发作史者需暂缓接种。疫苗可能诱发神经系统异常放电,增加癫痫发作风险。需待病情稳定且抗癫痫药物控制良好后再考虑接种。
6、慢性病急性期:
严重心衰、肝肾功能衰竭等疾病急性发作期不宜接种。此时接种可能加重原发病或干扰疫苗免疫效果。建议病情稳定1个月后再评估接种可行性。
接种前应如实告知医生过敏史、疾病史及用药情况。接种后需留观30分钟观察过敏反应,24小时内避免剧烈运动,保持注射部位清洁干燥。完成全程接种1-2个月后可检测乙肝表面抗体水平,抗体滴度不足10mIU/ml者需补种。日常注意避免共用剃须刀、牙刷等可能接触血液的物品,性接触使用安全套,高危职业暴露后及时清洗消毒并检测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