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曹先生,称他在一个农副产品展上购买的橙子有些问题,怀疑商贩在水果刀上做了手脚。“试吃的时候特别甜,回家后切开并没有那么甜。”曹先生说,11月12日他在展会闲逛,看到一个卖橙子的摊位生意很好,商贩说他们卖的是广西柳橙,非常甜,说着就用刀切了一片让他试吃。“确实很甜,我于是就买了四五斤。”曹先生说,橙子7元一斤,不是很便宜,但很多人都是冲着橙子甜才买的。
回到家后曹先生切开橙子,再吃的时候却没有试吃的那么甜,他当时没太在意,以为是商家比较会挑水果。后来同事说,感觉商贩手里的刀有些奇怪,每次切完橙子会塞到摊位下蘸一下再继续切,怀疑商贩在刀上做了手脚。
“如果真是这样就太操心了,他们到底给刀上蘸了什么东西?”曹先生说起来很是气愤。
商贩的刀切完一下就蘸一下
11月14日上午,记者来到曹先生所说的展会上的柳橙摊位,摊位前围了很多顾客,商贩不停地用小刀切下柳橙给顾客试吃,不少人试吃后当即购买。记者接过商贩切下的一片柳橙尝了尝,味道确实很甜,但是有些甜得发腻。
记者观察发现,两个商贩手里的小刀每切一片柳橙就会拿到摊位下面蘸一下,然后再拿出来继续切,动作非常隐蔽,由于摊位上的橙子堆得比较高,放刀子的位置还用塑料袋等物品遮挡起来,所以无法看到里面放了什么东西。
随后,记者在该摊位购买了几个橙子,拿到外面剥开后品尝,发现和试吃的味道还是有所区别,属于略微带酸的酸甜味,而试吃的橙子则属于纯甜,且甜度很高。
发现不明甜味溶液
为了明确商贩是否在水果刀上做手脚,记者将此事反映给辖区食药监部门和工商部门。上午10时30分,会展路工商所和长延堡食药监所执法人员赶到,现场查获了两瓶透明溶液,透明溶液就放在摊位下方用塑料袋遮挡起来,商贩将矿泉水瓶切开后只留下一个高约10cm的瓶底,执法人员在现场还查获了一个空矿泉水瓶,商贩称就是装溶液的。食药监所的执法人员现场蘸取不明溶液尝了一下,称味道确实很甜。
对于溶液性质,商贩一开始说只是洗水果刀的水,在执法人员的追问下,又说是白砂糖熬制的溶液。后来商贩听说可以检测,又改口说是在一个菜市场买的糖精。至于为何要添加糖精,商贩称为了获得更好的口感,这样橙子好卖。
溶液可能是甜味剂混合物
由于无法确认商贩是否说了实话,食药监执法人员称无法检测其中所含物质,华商报记者随即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对该溶液进行检测,验证商贩所说是否属实。
实验依据:
GB5009.2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GB5009.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果糖、葡萄糖、蔗糖、麦芽糖、乳糖的测定》
实验步骤:
1、取样品摇匀
2、取一定量的样品用滤膜进行过滤,过滤其中的杂质和大颗粒
3、使用高效液相色谱仪进行分离检测
4、配制相关浓度的标准样品
5、比照色谱仪结果和标样分析、计算得出检测结果
实验结果:
1、糖精钠未检出
2、葡萄糖含量为21.29g/L
3、蔗糖含量为1.44g/L
结果分析:
康派斯质保部部长贺菲介绍,虽然从检测结果来看不含糖精钠,但并不代表没有添加糖精钠。实验人员又做了果糖、葡萄糖、蔗糖的含量检测,结果发现溶液中含有一定量的葡萄糖和蔗糖。贺菲说,天然蜂蜜的主要成分就是果糖、葡萄糖,白糖的主要成分为蔗糖,从检测结果来看有可能是甜味剂混合物。而且对照蜂蜜中葡萄糖、蔗糖含量的标准,检出结果中的葡萄糖含量和蔗糖含量都不算高。
贺菲介绍,国家明文规定,甜味剂作为一种食品添加剂是不允许直接用于鲜水果当中的,甜味剂的添加在不同产品中的限量标准也不一样,必须按照限量添加。
走访10个水果摊未发现类似行为
“现在正是吃橙子的季节,这种行为还是挺让人担心的!”昨日,得知有商贩给水果刀蘸取不明溶液增加甜味,不少市民表示震惊。
刘女士说,平时买橙子也会试吃一下,但从未注意到商贩手里的水果刀是否有问题,如果这种行为是普遍现象就太恶劣了,因为谁也不知道他们使用的溶液含有什么物质。
对此,华商报记者随机走访了西安市10个水果摊贩,包括蔬果市场、小区门口的水果店以及街头流动商贩,橙子正在大量上市,其中三家摊贩不提供试吃服务,“如果要试吃,吃完就要买走。”西影路一小区门口的水果摊主出售的两种橙子价格不一,他很明确告诉记者,价格高的更甜,价格低的带酸味。另外七家水果摊贩可以试吃,但水果刀都摆在水果摊台上面并无异常行为,试吃的橙子由于品种不同,酸甜味道也不太一样,四川冰糖橙属于酸甜味,橄榄橙、赣南脐橙等味道更甜一些,试吃和买回的橙子甜度基本一致。
水果摊贩们称,其实现在并不是橙子最好的季节,而且橙子的颜色越深甜度越高。
执法部门称商贩行为属于欺骗已责令整改
记者将检测结果反馈给相关执法部门,长延堡食药监所执法人员表示,按照规定,农副产品中是不允许添加食品添加剂的,但是该商贩只是在销售的时候进行添加,让消费者品尝了一下,并没有发生在流通环节,所以不能构成违规添加。这种行为属于欺骗消费者的行为,他们已经责令其进行整改。同时提醒消费者购买时多加留意,品尝时最好自己剥开。
会展路工商所执法人员也称,这种行为属于欺骗行为,事发后他们又前往巡查,再没发现此类行为,对此,他们已经责令整改并警告商户不能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