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元旦起 浙江省大病保险覆盖率达97%

10月28日,经省政府同意,《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出台。这意味着,明年1月1日起,我省大病保险参保人数将从目前的2600多万人增加到达5000多万,接近翻番,覆盖率达97%左右。新规实施后,城市和农村的参保人员是否享受同样的报销比例?参保人员每年为此要承担多少费用?有多少药品将纳入大病保险范围?昨天上午,省人力社保厅副厅长蔡国春就许多民众关心的问题做了解读。

个人每年付7.5元

即可享受大病保险

到今年10月底,全省基本医保参保人数5069万人,参保率维持在97%左右。目前全省大病保险参保人数2634万人,62个统筹区开始向参保人员支付大病保险待遇,累计补助金额2.3亿元。新出台的《通知》将大病保险覆盖范围从原来的城乡居民拓展到包括职工在内的全体基本医保参保人员,这样一来,预计全省将有5069万名基本医保参保人员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无论是报销比例还是起付线,城乡居民、职工都是统一标准的。

同时,大病保险所需资金暂按政府或单位70%、个人30%的比例,年初一次性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整体划拨,其中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从个人账户中划转,没有建立个人账户的参保人员个人缴纳。

据统计分析,全省大病保险赔付发生率为千分之二,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全省按人均25元的筹资标准筹集大病保险基金,能基本保证全省大病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

按目前全省基本医保参保人数5069万人规模测算,人均筹资25元,全省用于大病保险待遇支出将达12.7亿元。

30万元合规医疗费

最少承担3万~4万

那么参保人员到底能因此减轻多少负担呢?

以年均合规医疗费用30万元的大病患者为例,实行分段式报销:第一段:基本医保报销段,大致实际报销60%左右,也就是18万元;第二段:起付标准以下自付段,按浙江省2013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水平29975元计,个人需承担3万元左右;第三段:大病保险报销段,扣除基本医保报销和起付标准后,进入大病保险报销段的合规医疗费用为9万元,按不低于50%报销比例,至少可报销4.5万元;第四段:医疗救助段,如果该患者符合民政部门医疗救助门槛,还按医疗救助政策,至少再报销3.8万元。最终该患者承担医疗费用3万~4万元。

接下来,省人力社保厅将委托专家进行研究,除了已经被纳入基本医保的2388种药品,还准备将约15种对重大疾病特别有效、民众呼声较高、但价格也相对较贵的药品列入大病保险范畴,预计明年1月1日即可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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