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认为,娃哈哈富氧水涉嫌虚假宣传的可能性比较高。目前,除了证明在高海拔地区通过喝水能补氧外,在国内其他地区还没有得到相关实验数据,在娃娃哈集团官方网站上,这款水被简称为“娃哈哈富氧水”。随后,娃哈哈集团打出了“富氧一瓶,漫步森林2小时”的广告语,并向消费者传达“氧气除了吸,还能喝”的理念。
然而,娃哈哈集团宣称的氧气能喝的理念以及宣传的补氧效果,却遭到了行业专家的炮轰,从而被指或涉嫌虚假宣传;其在产品外包装上标注“富氧气弱碱性饮用水”的做法,也被指违规。
娃哈哈富氧水被指忽悠
记者在娃哈哈富氧水的外包装上看到了这样的标注:“溶解氧含量≤150mg/L。”据了解,我国目前尚无关于富氧水的相关检测标准出台。记者购买一瓶娃哈哈富氧水来到北京公众健康饮用水研究所,该所常务所长赵飞虹通过试验发现,在温度为26.3℃时,娃哈哈富氧水溶解氧含量为35.35mg/L。根据《水质溶解氧的测定碘量法》(ISO5813-1983),在温度为26℃左右时,天然水中溶解氧的含量通常为8.11mg/L,这证明与天然水相比,娃哈哈富氧水含氧量确实高一些。
但著名食品安全与环保专家、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董金狮认为,通过尖端锁氧技术,水中的氧含量是升高了,但是氧的活性以及对人体的好处很难证明。在水的所有指标中,含氧量不属于主要指标,水就是水,不能赋予它保健的功能。目前还没有理论证明通过喝富氧水能够补氧,而且氧含量并不是越高越好。氧含量过高,会对水中的一些化学物质造成氧化,使水中一些有机物失去活性,从而对人体产生副作用。
不过,北京公众健康饮用水研究所常务所长赵飞虹却表示,广告语“除了吸,还能喝”,有一定的道理。目前在全国能够查到的关于富氧水的文献大概有40多篇。
赵飞虹透露:“新疆一些部队的医院也做过相关试验,表明在高原缺氧环境下,可以用静脉注射,也可以用喝的方法来适当地增加血液中的氧含量。”
赵飞虹接着说:“富氧水对于补氧本身确实有作用,但是娃哈哈这个富氧水是骗人的。富氧水只有现做现喝才能够起到补充氧的作用。否则,氧气可以通过瓶口、瓶身挥发出去,储存时间过长,富氧水和普通自来水就没有什么区别了。另外,一定温度下,水中溶解氧气的量是固定的,通过技术手段向水中注入氧气,然后加压封装,的确可以使水中的溶氧大大增加,但是,一打开瓶盖,水就与空气相通,超过该温度下溶解度的氧气,会释放出来。再把水倒到杯子里、喝到嘴里、进到肚子里,留在水中的氧气也就所剩无几了。”
一位不愿具名的国内食品专家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如果需要富氧水补充氧气的话,何不直接深呼吸几次,那样获得的氧气会更多。人类一直以来就是靠呼吸来获取氧气,现在要靠喝水来补氧根本不现实,其实就是忽悠消费者。”
娃哈哈或涉嫌虚假宣传
如果说,喝水补氧这一提法存在争议的话,那么娃哈哈富氧水在广告语中斩钉截铁地称“富氧一瓶,漫步森林2小时”“产品中的溶解氧含量为普通饮用水的6至10倍,可有效补充人体所需氧气”,是否涉嫌虚假宣传?
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娃哈哈集团,但在给记者的回复中,其未就此问题给予回答。
赵飞虹认为,娃哈哈富氧水涉嫌虚假宣传的可能性比较高。目前,除了证明在高海拔地区通过喝水能补氧外,在国内其他地区还没有得到相关实验数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商家在广告宣传中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有关商品的各类相关信息,包括原材料、功能、性能、产地甚至主要的指标,如卫生指标、食品安全指标等。如果说生产厂商故意制造假象、掩藏真相,做虚假陈述或者做误导性宣传或者故意隐瞒重大信息,就属于虚假宣传。”
“虚假宣传,如果情节严重,和欺诈没什么区别,消费者就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主张‘1+3’的惩罚性赔偿,即返还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同时加赔消费者所支付的价款的三倍。”刘俊海说。
刘俊海进一步表示,娃哈哈这个广告语是否涉及到虚假宣传,还需要工商局或者法院去认定。
“娃哈哈富氧水的宣传,对整个饮用水行业甚至整个食品行业都敲响了警钟。建议商家千万不要再用忽悠战术去忽悠消费者,忽悠战术的时代已经终结。”刘俊海说。
“富氧水标注”被指违规
在娃哈哈富氧水的补氧作用遭到专家质疑的同时,其富氧水名称的标注是否符合规定也引起广泛热议。
记者了解到,2013年10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出台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中明确规定:“禁止涉水产品标注明示或暗示具有防止疾病作用的,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者欺骗性的文字、图形和与生活饮用水无关的内容,以及酸性水、碱性水、活化水、小分子团水、功能水、能量水、富氧水等内容。”
根据此规范,娃哈哈以“富氧弱碱性饮用水”来标注产品是否合规?
娃哈哈相关负责人回复法治周末记者时称:“国家此前出台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中的相关规定,针对的是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标签及说明书要求,这里涉及的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指的是饮水机、净水器等。我司富氧水产品属于《饮料通则》(GB10789)中定义的包装饮用水类,不属该规范针对的对象。”
对此,董金狮表示,此规范针对的对象包括瓶装水,娃哈哈这么标注违反此规范,建议企业尽快责令改正。
新标准即将出台
针对市场上出现的各种各样的功能水,受访专家一致认为,由于国内水污染严重及消费者健康意识的增强,加之包装饮用水使用更加便捷,近年来城市居民对包装饮用水需求呈现增长态势。而伴随着产量的不断增长,包装饮用水的概念也越来越多,但相应的标准又跟不上,不少企业大打概念牌和营销牌,过度强调了饮用水的功能性。
目前,虽然饮用水行业有《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标准》以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等对饮用水进行规定,但是行业内没有关于包装饮用水的统一标准,现有标准很难完全规范层出不穷的各类功能水。
记者走访北京几家超市看到,超市的饮用水货架上摆满了各个品牌的瓶装水,种类繁多。多数消费者对不同的包装饮用水并不熟悉,不少消费者表示其在购买时并不清楚不同名称的水的区别。
有业内人士分析称,因为缺乏统一的管理标准,目前品牌饮用水厂家乱打概念牌的现象已经越来越严重。
近日,北京尚普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发布的《2014-2017年中国饮用水市场分析调研报告》提到:国家标准的缺失一直以来都是困扰饮用水行业的一大难题,只要能实现大一统,市场集中度就会提升。
业内人士指出,《包装饮用水》国家标准目前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一旦实施,将影响整个饮用水市场格局。
董金狮提醒消费者,不要盲目听信厂家的忽悠,买水时要看清楚标签,了解水的特点。
赵飞虹说:“在新标准的指导下,中国的瓶装水市场会更加规范。消费者购买水时最重要的是看水源地,最好选择水源为自然保护区或者偏远山区的泉水的包装饮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