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输液丧命须改医院创收机制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不曾想,我们日常的输液,并非那般美好,在国外仅是最后的治疗手段,在我们这却成为最常态的治疗手段。一个“吊瓶森林”的词汇,用来形容眼下的现状恰如其分。输液见效快不可否认,但“是药三分毒”的道理人尽皆知,且输液是一种“入侵血液”式的治疗方法,其负面效果在国外早有论断,即可能让人产生“用药抗体”,最后导致“无药可救”。如此后果,不可谓不严重,争议早已存在,外国就医时达成的“能吃药不打针,能打针不输液”共识也被我们熟知,可缘何在操作中未能对接呢?

答案不难诠释,一者,来源于输液“看得见的效果”,让公众陷入一个误区,以为输液犹如灵丹妙药;二者,则是医院、医生、医药代表的利益合谋,背后的利益链显而易见,和打针吃药相比,输液能赚取的利润是最大的,在“利益最大化”的考量下,在“以药养医”的现实尴尬下,过度治疗便会成为一种常态。而与此同时,公众则成为最大的受害者。公开数据显示,2011年我国输液市场容量在100亿瓶(袋)以上,相当于13亿人口每人输了8瓶液,远高于国际上人均2.5至3.3瓶的水平。

医院和医生,本来是最该有“道德血液”的场所和职业,因为其与每个人的生命息息相关,任何的失误都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可遗憾的是,“过度输液”背后,却再次让医德褪色。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的《2009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显示,2009年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剂型分布以注射剂为主,占59%,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剂型分布也以注射剂为主,占79.16%。而主要的注射方式就是静脉滴注(输液)。当输液本身便存在极大“不良反应”的情况下,各大医院还经常见到迷恋“输液治疗”的医生,这的确是在拿患者的生命开玩笑。

不过,道德血液的形成,从来都不是靠道德自律形成的。企业家、商人、教师等职业道德的形成,靠的从来都是制度监管,这种制度,既包括职业道德规范,也包括法律制度规范。如在一些国家,医生一旦输液量过高,立即会有人约谈,要求医生给出合理解释;此外,医疗保险机构也会介入调查,一旦医生不能作出符合医疗原则的解释,该医生很可能面临吊销医疗执照的窘境。正是这样严格的制度监管,才让医生们有了“道德血液”,在行医时更多考虑的是安全原则而不是经济原则。

没有道德血液的医疗环境,每个人都是潜在的受害者。因而,从职业道德上讲,对于包括输液在内的各种医疗问题,都应该进行医学的评估,剔除其中“过度与不合理”的成分,只留下“必须与合理”的成分。而从现实操作来说,要摆脱“吊瓶森林”,一方面要改变医院本身的创收机制,另一方面还要改变公众的看病习惯。唯有如此,公众的生命与健康,才能得到更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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