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酒业协会介绍,我国白酒产品塑化剂含量限定标准正在研究之中,目前只有容器、包装方面有塑化剂标准。强制性国家标准《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9685—2008)中,规定了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的使用原则、允许使用的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最大使用量、特定迁移量或最大残留量及其他限制性要求。其中涉及6种增塑剂指标。
2011—2012年的白酒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也未检测塑化剂项目。质检总局今年6月公布的白酒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显示:23个省(区、市)199家企业生产的200种白酒产品中,有9种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抽查的项目为甲醇、铅、锰、糖精钠、安赛蜜、甜蜜素、酒精度、总酸、总酯、乙酸乙酯、己酸乙酯、固形物等12个,不合格项目涉及酒精度、甜蜜素、固形物、总酯和总酸。
中国酒业协会建议卫生部门进行白酒塑化剂残留量安全风险评估,待评估后,制定出白酒产品塑化剂安全标准。
虽然我国的白酒行业并没有特定的行业标准,但它与食品、饮料等,都应该适用于《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据了解,2008年国家卫生部出台《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对食品包装中的塑化剂DEHP和DBP的含量做了规定。
2011年,《卫生部办公厅通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最大残留量的函》,规定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是可用于食品包装材料的增塑剂,不是食品原料,也不是食品添加剂,严禁在食品、食品添加剂中人为添加,并将DEHP、DIBP和 DBP最大残留量分别限定为1.5mg/kg、9.0mg/kg和0.3m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