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北的一名女白领觉得自己的鼻子不够挺拔,便到沙区一家整形医院做隆鼻手术。手术后,鼻子出现了排异现象,她不得不接受第二次修复手术。第二次手术之后,她觉得自己并没有变漂亮,没有达到期望的效果,而且认为手术后左侧鼻翼还出现了一个小凹坑,于是她将整形医院告上法庭。7日,双方在沙区法院交换证据材料。
想变美 花钱做隆鼻手术
王芳(化名)今年35岁,家住江北区,是一家公司的职员。她的鼻子与平常的人有些不同,鼻孔处上宽下小,不怎么美观。为了让自己变得更美,2010年,她来到沙区一家整形医院,打算做隆鼻手术,想把鼻子隆得更挺更好看。同年4月,在进行局部麻醉后,她在医院里进了近2个小时的隆鼻手术,这个手术包含三个内容:鼻尖缩小术、驼峰鼻磨削矫正术和假体隆鼻术。为此,王芳支付了1.7万元手术费。
然而,手术之后,王芳发觉自己的鼻头并没有变小。“这比手术前的鼻头显得还要大呢,太难看了。”于是,她找到医院询问,医生经过诊断后判定,这是在隆鼻手术中,修复膜的一种隐性排异反应,需要再次手术取出修复膜。
“修复膜是用于心脏手术的,非常安全”,医院方称,使用这种材料,主要是想让王芳手术后的鼻尖更加自然。“但是,排异现象是不可完全避免的,而且在手术之前我们也告知了王芳,并争得了她的同意”。2011年3月,医院又给王芳做了一次修复手术,将引起排异的修复膜从鼻子里取了出来。
没变美 反被同事说变丑了
第二次手术后不久,王芳发现自己的鼻子左侧鼻翼上出现了一个小凹坑。“手术前没有凹坑,这是手术后才出现的。”后来,王芳到单位上班,同事问她是不是去做了隆鼻手术,不过同事们都说她不仅没有变漂亮反而变丑了。
被同事说变丑了,王芳忍不住拿着镜子翻来覆去地看自己的鼻子,越看越生气,觉得自己花了冤枉钱,两次手术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还留下了一个小凹坑。
7日,当事人王芳并没有到法院,她的代理人赵先生向法院提交了3份相关证据,其中有王芳的几张照片,用来证明王芳的鼻子确实存在一个凹坑,这份证据医院方并不予以认可,院方表示,这些照片是王芳手术前拍的,并不能证明手术存在失败。
医院方也向法庭送上17张照片,“从王芳术前和术后拍的照片中我们可以明确看到,她的鼻子左侧鼻翼上,先天就有一个小凹坑。”院方表示,手术后小凹坑没有以前那么大了,但确实是深了一些。
引纠纷 进行医疗过错鉴定
“我们曾与王芳协商,提出给她免费做美容来去除这个小凹坑,但是她拒绝了。”院方表示,他们愿意为王芳修复这个凹坑,并不是承认手术中存在过错。“整容手术本来就没有完美的,王芳觉得手术后鼻子不好看,更多的是自己的心里暗示。”院方称,王芳做了隆鼻手术后,注意力都在自己的鼻子上,这样才觉得鼻子不够完美。
7日,王芳的代理人赵先生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医院退还王芳1.7万元的手术费用,并向法院申请医疗过错鉴定和伤残等级鉴定,并由医院方支付伤残赔偿金。
“还没有鉴定,我们先不谈赔偿”,医院方表示同意进行鉴定。随后,法庭搜集了双方的证据,表示将依照双方的意见,指定一家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然后再做进一步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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