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3-5分钟,眼贴活性物质透皮进入眼部,扩张毛细血管;使用5-10分钟,开始清除毛细血管内堆积的垃圾,促进新陈代谢;使用15分钟后,放松眼部神经,消除炎症,修复受损组织,加速新陈代谢。您有白内障、青光眼、飞蚊症、玻璃体混浊、老花眼、视神经萎缩、黄斑变性吗?不妨来试试好视力眼贴吧”,好视力眼贴真的有这么多功能吗?
来自国家药监局的信息显示,郑州市新视明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好视力眼贴”,其适用范围仅为“对近视和视疲劳引起的症状有一定的预防和辅助治疗作用”。
国家药监局认为,好视力眼贴广告宣传的适用范围远远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含有利用患者形象和名义作证明,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拿老年常见病白内障来说,从医学的角度来说,不管白内障发病机理,就称能控制白内障病情的发展是不科学的。
“好视力眼贴”充其量只是一种保健辅助品,因为引起白内障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外伤性白内障、放射性白内障、先天性白内障等有比较明显的病因外,白内障形成情况相当复杂。常见的老年性发病机理迄今尚未完全揭示,可能与年龄老化、紫外线长期过度照射等有关。区区一张用药物浸泡过的布片能有如此神效是有待质疑的。
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肖锦阳表示,虚假广告通常分为欺诈性虚假广告、夸张性虚假广告、假冒性虚假广告和误导性虚假广告四类。本案例中的“好视力眼贴”已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四条规定,即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有“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至于违法后果,肖锦阳表示,“实施虚假广告的行为,情节轻微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情节严重的构成虚假广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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