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质检总局通报瓶(桶)装饮用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我省黄山润生绿食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润生龙”牌天然矿泉水,因界限指标(锶含量)未能达到标准要求而被列入“质量黑榜”。目前,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省质监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本次国家质检总局共在安徽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抽查了211家企业生产的220种瓶(桶)装饮用水产品,检测结果显示,有18种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其中,黄山润生绿食饮品有限公司今年3月10日生产、规格型号为550ml/瓶的“润生龙”牌黄山太平龙泉天然矿泉水,因界限指标微量元素锶含量不合格而被全国通报批评。
专家介绍,国家标准规定,矿泉水界限指标(锶含量)必须达到一定标准方能称之为天然矿泉水。 “润生龙”矿泉水明示界限指标(锶含量)为0.25±0.025mg/L,实测值仅为0.17mg/L,未能达到标准要求。去年5月,该公司2009年9月15日生产、规格型号为460ml/瓶的“润生龙”龙王古井天然矿泉水,曾因菌落总数超标被省质监局曝光。(桂运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