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获悉,经青岛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4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上海华鹰药业有限公司等46家企业生产的54批次中药饮片不合格。
需要关注的是,在54批次不合格中药饮片中,28批次为板蓝根,18批次为当归,不合格项目包括二氧化硫残留量等。其中,上海华鹰药业有限公司、安徽省金芙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江西致和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山东鄄城志远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河南省青山药业有限公司、陕西龙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宁夏百草王药业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的板蓝根不合格。此外,标示为北京鹤延龄药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全蝎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浸出物。据悉,浸出物测定指用水或其他适宜的溶剂对药材和饮片中可溶性物质进行测定,以药材浸出物的含量作为其质量标准。
对上述不合格中药饮片,食药监管部门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并进行整改。同时,国家食药监总局要求各地食药监管部门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在一个月内做出处罚决定。如确属标示生产企业生产的,由相关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生产企业从重处罚。
《本草便读》:“板蓝根即靛青根,其功用性味与靛青叶同,能入肝胃血分,不过清热、解毒、辟疫、杀虫四者而已。但叶主散,根主降,此又同中之异耳。”[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