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岁男青年李刚(化名)做了一次包皮手术后,伤口不但没有如期愈合反而恶化,最终导致部分“命根”被切除。为此,李刚将为其做包皮手术的合肥某民营医院以及为其进行后期治疗的合肥另一家公立医院告上了法庭,索赔共计40余万元,上午双方对簿公堂。
记者从包河区法院了解到,据原告诉称,2011年9月6日,李刚因为包皮过长,前去合肥某民营医院就诊。某民营医院医生诊断为:包皮过长。当日,医生便为其行包皮环切术,术后给予抗炎及微波照射。当日下午5时许,李刚发现其生殖器出现肿胀,医方未给予处理。此后两天,院方对其进行微波照射等处理,但症状仍持续加重。9月13日,李刚被转至合肥另一家公立医院治疗,住院26天。11月15日他又到上海第六人民医院进行治疗,经医院诊断,其阴茎部分坏死,于16日行阴茎部分切除术。
李刚认为,合肥某民营医院为创收,不顾后果,对简单的包皮环切手术后使用微波照射,致使手术局部产生严重水肿,无法治愈,是导致患者阴茎部分切除的直接原因,应负损害赔偿责任,第二被告治疗方案明显失误,出院时无出院指征,未明确告知复诊时机且未进行必要检查,其行为有过错,也应当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为此,原告李刚要求法院判决两被告赔偿其共计4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