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体以《一妇女在托县人民医院输液时死亡 院方拒绝解释原因》为题,报道了26岁的妇女孙倩在呼和浩特市托县人民医院输液时突然死亡,记者前去采访时,托县人民医院有关负责人拒绝接受采访一事进行报道后。5月2日,记者再次前往托县,对此事进行了追踪采访。
当日,在托县宣传部负责人的协调下,托县人民医院院长安永平和一位李姓副院长接受了记者的采访。据安院长和李副院长介绍,患者孙倩患有精神分裂症10年有余,平时一直口服氯氮平片,但剂量不详。
一个月前,患者孙倩因胆囊结石在该医院外科进行了腹腔镜胆囊切除手术,术后恢复良好。住院期间,患者孙倩又被确诊患有糖尿病,出院回家后一直未进行降糖治疗。
事发当日14时10分,患者孙倩患在家属陪同下来到托县人民医院外科就诊,一名外科医生在电梯口发现患者孙倩面色苍白,病情严重,便立即将其搀扶到抢救室进行抢救,随即,该院组织内科医生、重症医学科医生、心电图医生进行会诊,组织全院抢救。最终,患者孙倩还是因抢救无效死亡。患者孙倩死亡后,其家属拒绝将尸体转移到太平间冷冻存放。
4月28日上午,死者直系家属书面委托医学专家张文来和包头市一家律师事务所的裴律师到托县人民医院,找到参与抢救的医护人员调查取证后,也认为当时患者病情危重,院方积极组织全院会诊抢救,已尽到了医院应尽的职责。出于对死者的尊重,死者家属不同意尸检,要求协商解决。
安院长和李副院长称,为了保障全县人民群众正常就医,本着人道主义和保护弱势群体及社会稳定的原则,该院最终与患者家属委托的律师和医学专家达成协议,由托县人民医院向死者家属赔偿32万元。双方达成协议后,死者家属又在医院门口摆放棺材、花圈。此事引起了托县县委、政府的高度关注,又经多方协调,死者家属与院方均同意以33万元的补偿了结此事。当记者问及孙倩究竟是因何而死时,安院长表示因为死者家属拒绝尸检,至今也无法查明死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