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去年的医疗案件审判情况:和前年相比,去年全市法院一审审理了127件医疗纠纷,上升了近三分之一。
根据案例分析,“天书”病历、未尽医疗义务、过度检查和诊疗,是引发医患纠纷的重要因素。
-典型案例
连续5次“碎石”把一个肾治没了
45岁的石先生去年下半年体检查出了肾结石。10多天后,他到镇海第二医院就诊,医生B超后确认他左肾多发结石,建议他进行体外震波碎石。
石先生同意了,当天就在医院做了第一次手术。此后,他遵照医嘱,在不到1个月的时间内,又连续做了4次体外震波碎石。
第5次手术结束后,他走出医院门口,就觉得左腹疼痛难忍,马上返回医院就诊。主治医生给他做了全面的检查,发现他左肾内水肿,怀疑有可能是肾血肿。
因为病情严重,石先生最终不得不接受了切肾手术。
因医院存在多项过错,法院判决医院赔偿石先生26万余元。
小诊所治性病致性功能丧失
黄某怀疑自己早泄,去年3月,他跑到北仑新大路上一家小诊所检查,被告知患有阳痿、早泄、慢性前列腺炎等疾病。医生建议其动手术。
第二天他在该诊所实行了手术。可术后挂了近半个月盐水,伤口仍未痊愈,病情反而更严重了。
黄某事后发现已经完全丧失了性功能。之后,他前往多家医院咨询检查,均被告知无法进行治疗。
原告的病情在被告处治疗后存在加重的情形,考虑到黄某尚未娶妻生子,法院最终判决该医院赔偿黄某各类损失计25万余元。
-案例分析
过度医疗伤不起
从审理的情况看,引发医疗纠纷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医院方未尽医疗义务。
“院方的过错主要存在以下方面:对医疗风险告知不足,重大事项不书面告知,疑难危重病人交代不详,迟延履行转诊告知义务,延误患者的最佳治疗时机;使用空白的知情同意书,患者签字后再填写告知内容。”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庭的法官张华说。
“患者一旦出现并发症或副反应,引发较大冲突的案件并不少见。”张华说。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为了经济利益,个别医院对患者存在过度检查和过度治疗,甚至欺骗性治疗。“曾经碰到一个案例,医院在患者无安装永久起搏器指征的情况下,安装了永久性起搏器,对患者的伤害实在是太大了。”
“天书”病历纠纷多
张华说,导致医疗纠纷增多的另一个重要原因,还是病历记载不规范。
“我审过一个案子,患者拔牙后,发生了病毒性脑炎。病历中患者姓名一栏,填的竟是‘××哥哥’,牙齿位置的记录也有错误。”张华说。
“病历资料是认定医院是否存在过错,以及医疗过错和损害结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的重要依据。引发纠纷的病历大都存在这些毛病:书写难以辨认,有较多瑕疵,未在规定时间完善病历,随意涂改,甚至篡改。”张法官说。
他提醒市民,遇到“天书”病历,患者可以要求医生规范书写,并认真核对书写的准确性、完整性,以防产生纠纷后事实难以认定。
-案例分析
“宁波解法”化解近九成纠纷
医疗纠纷还有一个特点是,受理的不少,判决的不多。这是因为面对医疗纠纷的高发情况,2008年3月,宁波市在全国率先引入保险理赔和人民调解这一非诉讼第三方调处机制。
“运行5年来,‘宁波解法’在功能和效果上远远超过了诉讼,接近90%的医疗纠纷通过理赔处理中心或人民调解委员会协商或调解解决,进入司法程序的仅11%左右。”宁波中院民一庭庭长吕伟东介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