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第八批国家集采落地,多省积极探索“空白”品种集采

近期,随着第八批国家集采落地工作如火如荼地开展,各省级、省际联盟主导的地方性集采不断扩大范围,可以看出地方政府在医药采购领域的重视程度在不断加强。

多省密集宣布地方性集采政策

近期,河南、甘肃、四川等多地发布地方性集采相关文件。其中,河南省医保局发布《河南省十九省(区、兵团)药品联盟采购公告(二)》。公告指出,拟采购包括肌苷注射剂、苯唑西林注射剂、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注射剂、利福平注射剂等24个品种。

值得注意的是,拟采购的24个品种均已被纳入2022年医保目录中,且其中15款产品为医保甲类品种,预计相关产品的采购量颇大。

国内第八批国家集采落地,多省积极探索“空白”品种集采

除此之外,甘肃省医保局发布了《甘肃省第一批药品集中带量联动采购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告中指出,对省级(省际联盟)2022年底前已开展集采但甘肃省未参与或未接续的医保目录内药品,按照要求,遴选甘肃省公立医疗机构临床使用成熟、采购金额高、与外省价格差异明显的部分药品开展带量联动采购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公告中明确,为便于有序衔接国家集采工作,截至2023年5月31日前通过一致性评价仿制药、原研药、参比制剂累计3家及以上的品种不纳入此次带量联动范围。

另外,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发布《关于做好“八省二区”第四批药品集采落地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近期将进行开放药品集采三方合同签订,要求相关医疗机构尽快进行库存清理,集采中选企业、配送企业尽快完成备货等准备工作。本次集采中选结果于2023年6月份实施。

“八省两区”省际联盟原为“六省两区”省际联盟,成立于2020年9月份,最初的成员包括四川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海南省以及西藏自治区。次年5月份,该联盟吸纳贵州省、青海省加入,此后,该联盟简称“八省二区”联盟。

成立三年以来,该联盟先后完成由四川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及辽宁省牵头的四批药品集采。涉及集采药品分别达17种、21种、18种及20种。

从“填空”和“补缺”维度扩大集采范围

对于国家集采与地方性集采的差异,相关人士则认为,两者的差异表现在采购范围、采购方式以及采购目的三个方面。采购范围上,国家集采覆盖了药品、医疗器械领域。而地方性集采则主要涵盖药品;采购方式上,国家集采通过多轮询价以获取最优价格,而地方性集采更重注砍价等手段;采购目的上,国家集采的目的主要是减少患者负担,而地方性集采则多出了降低社保费用和医保结余的目的。

行业方面,无论是地方性集采还是国家集采,对医药企业的影响都要分短期和长期视角来看。短期方面,中标企业要降低产品售价,未中标企业则会失去市场份额。所以从短期方面看,无论是否中标,对医药企业短期的营收和净利润都有一定的波动影响。并且,随着集采范围的不断扩大,将涉及整个行业内的药企。

但长期来看,参与集采的企业获得了市场份额,同时,集采将倒逼企业控制生产成本、提升生产工艺、加大创新力度等,对企业的长远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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