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医保费涨到280元?缴费方式有哪些?

来源:安康综合广播

2021年度安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已经全面展开,新闻897的帮忙类节目《897大家帮》今天为大家带来,2021年度安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读,一起来看看吧。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对象是哪些?

1.具有我市城乡居民户籍或取得我市居住证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非从业居民;

2.统筹区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院校)、科研院所(以下简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本专科生和研究生),中专、技校学生;

3.统筹区内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确有困难的,可自愿选择参加户籍地或长期居住地统筹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4.原城镇集体企业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可自愿选择参加户籍地或长期居住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5.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但不得重复参保;

6.在我省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可以在居住地按照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7.新生儿及其他按规定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为什么医保费涨到280元?缴费方式有哪些?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原则是什么?

(一)应保尽保原则。除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人员外,全市城乡居民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做到应保尽保,力争全覆盖。

(二)年度参保原则。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实行年度缴费,年度享受待遇。

(三)不重复参保原则。全市城乡居民每人每年只能参加一种国家实施的基本医疗保险险种,不得重复参保及重复享受待遇。

(四)责权对等原则。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或家庭成员,必须履行“按照国家和我省确定的年度个人缴费标准,及时足额缴纳个人参保费用”的责任,才能取得相应年份医疗费用报销的权利。不履行参保责任者不能享受待遇。

(五)税务征缴原则。依据《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2018年第14号)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含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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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是多少?

2021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暂为830元,其中:财政补助每人每年暂为550元,个人参保缴费标准每人每年280元。财政补助远多于个人缴费。筹资标准中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约为2:1。即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交一份,财政补助约两份。

为什么医保费涨到280元

城乡居民个人的缴费标准每年都是根据国家的规定来缴费的,省市没有另外制定缴费标准,筹资标准的提高主要有以下原因:

第一:城乡居民个人筹资标准是政府根据财政负担情况、经济发展水平及群众健康保障需求来逐步增加的,个人拿的是“小头”,政府拿的是“大头”。我市原来实行新农合、城镇居民两种制度,今年统一为城乡居民个人筹资标准,也就是说,不再区分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无论是原来的新农合、还是城镇居民,财政补助资金占居民基金年度筹资总额的比例约为70%左右,个人缴费占30%左右。

第二:病人人次、补助金额和医疗费用都在增长。就新农合患者来说,2007年,全市门诊、住院人次共补助23.8万人次,新农合补助金额7143万元,2019年,全市门诊、住院人次共补助695.79万人次,新农合补助金额22个亿,分别比2007年提高了29倍、32倍。

2007年,全市县级医疗机构次均费用为2225元,而2019年全市县级医疗机构次均费用为4264元。这一方面说明广大居民的健康意识、参保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增强了,不再是小病抗,大病拖的年代了;一方面也表明医保资金的压力也越来越大,如果个人及国家的筹资及配套标准不上调的话,医保就没有基金,其大病保障的作用根本无法实现。

第三:个人享受的政策范围越来越宽。今年我市统一了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全市城乡居民可以享受门诊统筹、门诊慢性病、住院和大病保险,特别是“两病”政策,原来都没有,这次可以享受,凡是被确诊为两病的,在定点的镇村医疗机构报销比例50%,封顶线300元。

为什么医保费涨到280元?缴费方式有哪些?

现在是集中缴费期,缴费期截止到什么时候?

2021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参保个人集中缴费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集中缴费结束之后,个人还能继续参保吗?

集中缴费期后,只有特殊人群(比如新增贫困人口、退役军人等)可继续缴费参保,缴费标准和待遇享受期将出现变化。

参保人员待遇享受期有什么规定?

2021年度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普通人群应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待遇享受期为2021年全年。

(二)新增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开放绿色通道,待遇享受期为扶贫部门确认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之日的次月算起。

举例:王某于2021年4月份认定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021年6月份按照统筹地区缴费标准参保缴费后,待遇享受期应从2021年5月份算起。

(三)2020年新入学的大学生,统一参加学校(校区)所在地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自缴费完成之日享受待遇。

举例:陈某为2020年9月份入学西安某大学的学生,2020年10月1日在学校统一参加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则陈某2021年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从2020年10月1日算起。

(四)全省应届毕业的参保大学生,在陕西省的医保待遇享受期延续到当年年底。

举例:孙某为2020年西安某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正常参保,按规定,孙某2020年的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孙某如果2020年9月份因病住院,居民医保费用是可以报销的。

(五)其他不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的需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特殊人群,按规定缴费后,待遇享受期自缴费之日的次月起。

举例:李某为2021年的退役士兵,2021年8月份回陕参加陕西省居民医保,按规定,待遇享受期应从9月份算起。

为什么医保费涨到280元?缴费方式有哪些?

困难群众如果缴费困难,是否有相应政策资助?

国家规定,对于一些困难的特殊人群,其个人参保缴费部分可以获得参保资助,资助参保的对象主要有以下三类:一是在国扶办系统中经扶贫部门确认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二是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孤儿、事实无抚养儿童等。三是卫生健康部门认定的计划生育家庭人员。

对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省市县财政专项资金按每人70元资助参保,补贴后自己承担210元。

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由医疗救助资金全额资助参保。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由医疗救助资金定额补贴,标准由各县确定。

卫健部门认定的计生户参保补助由财政计划生育扶助类补助专项资金资助参保。标准由各县确定。

这里要强调一下,今年在个人参保缴费时,对于定额补助的居民,实行“先缴后补”的政策,也就是说个人先缴费280元,然后再把补助资金打到个人卡(折)上。凡是能享受参保资助的人群,可以在卡上或存折上及时查询。

对于以上几种情形,要是同一参保人员身份出现交叉重叠,如何他认定参保资助的政策?

以上资助参保人员身份出现交叉重叠的,每个参保人员只能获得一项资助参保,以获得资助参保金额最大的资助参保类型资金予以资助参保,不可兼得。

新生儿参保的相关政策。

2021年出生的新生儿,当年不缴费,自出生日起90天内须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可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参保登记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举例:2021年3月1日出生的新生儿,须在出生90天内,即5月29日前完成参保登记,当年不缴费,待遇享受期可从2021年3月1日算起,至2021年12月31日。

假如2021年6月1日完成参保登记,不缴费,但待遇享受期只能从2021年7月1日起,不能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

2020年出生的新生儿,在参保地区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次年以自然人身份参保缴费。最晚在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参保缴费,待遇享受期可为2021年全年。

举例:按照规定,2020年的新生儿,2021年的缴费可以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该新生儿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缴费,2021年的待遇享受时间为2021年全年。

如果该新生儿2021年4月份才缴费,其待遇享受期只能从2021年5月1日开始享受,不能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

为什么医保费涨到280元?缴费方式有哪些?

医保缴费方式有哪些?

(一)实体缴费渠道

1、各合作商业银行的营业网点:缴费人持相关证件(身份证或居住证)到农商银行(信合)、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营业网点通过柜面办理缴费。

2、村(居)委会、社区、学校等代收代办点:缴费人可到村(社区)或学校代办点通过税务部门布设的“社保费代收客户端”办理登记及缴费。

3、税务大厅缴费渠道:缴费人也可以持相关证件(身份证或居住证)到所属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缴费。

但银行网点及办税厅排队人员较多,需要等待时间较长。

缴费方式详细介绍及演示请看安康社保非税的美篇文章,可以百度搜索:“安康市2021年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指南”查看。

(二)线上缴费渠道

1、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缴费渠道:缴费人可通过与税务部门协作的商业银行(农商银行(信合)、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邮储银行)开发的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渠道及自助终端设备办理缴费。部分银行还有扫码支付。

2、第三方支付平台:中国银联“云闪付”APP,缴费人可下载安装“云闪付”手机APP使用任意银联卡办理缴费。缴费人也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城市服务.安康-社保-陕西医保缴纳来缴费。

推荐大家使用线上渠道缴费,方便快捷,减少排队等待,足不出户就可以缴费。没有智能手机的老年人也持身份证可以在各村、社区农商行(信合)助农E终端商户网点通过E终端缴费。

缴费后的相关票据怎么获得?

目前居民医疗票据均有电子税票数据,医保部门根据税务部门传递的入库电子数据完成权益记录,以权益记录信息作为缴费人报销的依据。通过以上渠道缴费的E终端POS小票、电子回单、电子支付凭证,专用票据都可作为缴费凭据,缴费人确有需要的可以在费款成功缴纳后的2-3天在村(居)委会、社区、学校等代收代办点开具纸质版《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或到在本地办税大厅开具《税收完税证明(非印刷)》票据。

为什么医保费涨到280元?缴费方式有哪些?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以什么为准?具体参保流程是什么?

参保人选择的参保地必须为户籍地或居住地。参保地选择必须与户籍地或(和)居住地一致。

举例:王先生户籍地为陕西省安康市,长期在西安市随子女居住,按照规定,王先生可以按照户籍地参加安康市居民医保,也可以在西安市办理居住证后,参加居住地西安市居民医保。

缴费时提示没有信息的,可以到所在社区或医保指定的窗口增加个人相关信息,再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相关渠道完成缴费。这里要特别提醒一下,缴费时一定要核对参保地,今年各渠道都增加了核对经办机构的页面,请付款前仔细核对确认,特别是有出嫁、随迁、其他地市务工,缴费地变化的要特别注意核对,如果不是要缴费的缴费地不要缴费,返回看能否可以选择,如果选不到请到当地村社区代收客户端或税务办税大厅变更后再缴费,以免错缴进原缴费地而发生退费重缴。退费重交流程比较长,尽量不要缴错,需要缴费人提出申请,税务受理,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并向财政申请资金退费。

医保跨年度缴费是什么政策?

统筹地区连续参保的城乡居民住院跨年度医保结算,统一以参保患者出院时间当年度结算政策办理。跨年度跨统筹区域参保住院患者,按自然年度所属不同参保统筹区域结算政策分别结算。

安康围绕“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出台了哪些惠民政策?

“两病”是指高血压和糖尿病,这在目前是一种比较普遍的慢性病,这项政策保障的人群范围是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并需要采取药物治疗的患者。

“两病”患者要享受此项待遇,需要首先到定点医疗保险进行确诊并提供诊断证明,确诊后向医保部门申请备案,医保部门备案同意后,就直接录入医保系统。参保的“两病”患者在定点的镇卫生院、卫生室(社区服务中心)就诊的合规药品费用,按50%比例报销,最高支付300元。

今年以来,对于安康的(慢病政策变化的病种)的患者来说,医保又给他们带来哪些好消息?

今年,按照全省统一安排,我市将原新农合、城镇居民制度整合为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全市基本实现了六统一(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

就慢性病来说,刚才除了介绍“两病”外,我市还规定了24种慢性病,这些慢性病病种分别是:白血病、肝硬化(失代偿期)、血友病、重度精神疾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白癜风、脑血管疾病后遗症(康复期)、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肺源性心脏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肺结核、高血压病(中危以上)、糖尿病(并发症)、冠心病、癫痫、肾病综合症、甲状腺功能减退、帕金森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心肌病、大骨节病、中重度氟骨症、慢型克山病,报销比例在60%-80%,封顶线在470元-5万元不等。

为了方便患者申请和享受待遇,参保人可就近到所在镇卫生院(社区定点医疗机构)申请,提供两年内的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病历或门诊病历、阳性检查资料及报告单,经县区医保中心审核予以备案后,参保患者就可以享受医保慢病待遇。

为什么医保费涨到280元?缴费方式有哪些?

今年年初,新版国家药品目录放出了很多医保改革的红利,对于患者来说,有哪些利好呢?

从今年开始,全市统一执行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9年版)》(以下简称2019版国家药品目录)。

这次药品目录调整,是国家医保局成立后的首次调整,力度非常大,是在国家层面统一了全国医保药品目录,消除了既往,各地药品目录范围大小不一的矛盾和问题,实现了全国统一,公平性更强。

从新版药品目录范围和结构来看,药品品种结构更加优化,范围更全面,增加了部分疗效确切、价格合理的药品。新增药品涉及癌症、罕见病、肝炎、耐多药结核等10余个临床治疗领域,整体上对癌症及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慢性病用药等的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特别是一些创新药也被纳入目录。

《2019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的西药和中成药分为“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甲类药品”是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确切、同类药品中价格或治疗费用较低的药品。“乙类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确切、同类药品中比“甲类药品”价格或治疗费用略高的药品。参保人使用“甲类药品”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标准及分担办法支付;使用“乙类药品”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标准,先由参保人自付一定比例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分担办法支付,个人先行自付的比例由省级或统筹地区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确定。我市“乙类药品”自付比例为10%。

为什么医保费涨到280元?缴费方式有哪些?

我市医保局采取了哪些措施,让患者享受到国家谈判药品的利好政策呢?

原来,谈判药品为60种,今年全省共计143种谈判药品,这些药品全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以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用药为主的国家谈判药品和部分常规药品纳入特殊药品管理范围,实行专门的支付和管理政策。

特殊药品不设起付线,不单设支付限额,统一计入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并实行多重保障,基本医保支付后剩余的合规费用,参保的城乡居民可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参保职工可享受城镇职工大病救助或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

另外,我市实行药品带量采购。第一批集采25个品种在2019年12月启动实施,第二批32个品种于今年4月启动实施,第三批86个品规药品也将于近期落地实施。阿托伐他汀钙、阿莫西林、阿奇霉素、恩替卡韦等常见的药品都纳入了集采范围,第一批集采药品平均降幅59%,最高降幅达97%,以前几十上百元的药品现在只要几块钱,如阿托伐他汀以前需要50多元一盒,现在只要2块多一盒。

与此同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以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作为仿制药入围标准,药品质量经过严格把关,疗效可靠,解决了简单的价格竞争导致的“劣币驱逐良币”问题,同时也促使企业回归成本和质量竞争,从根本上改善了医药行业生态环境,有利于医药产业从营销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在降低患者费用负担的同时,提高了临床用药质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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