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民小李拨打导报热线968801反映:他们去莲坂明发商业广场的黄鹤楼吃泡椒田鸡,吃出几条小虫子!对此,商家表示,不是虫子,是田鸡肉末。
顾客:田鸡里泡出虫子
19日晚上7点多,小李和几个朋友去明发的黄鹤楼吃饭,点了两斤泡椒田鸡。
小李介绍,吃到一半,因为太辣,她倒了些黑醋,将田鸡肉放在醋里泡一下,没想到泡出了三四条白色的虫子。他们马上向服务员反映,服务员同意换一份田鸡。
“我担心健康问题,要求做身体检查,商家不同意。后来换过来的第二份田鸡里,又泡出一条虫子,大家吃不下了。我就向邻桌不认识的人询问,对方的泡椒田鸡里泡出了更大的虫子。邻桌人很生气,也拍了照片。”
小李告诉导报记者,当时商家的服务态度很差,不承认菜有问题。买单时,他们要求商家开具承诺书,如果是菜的原因导致身体出现问题,商家必须负责,支付 医药费,并写明是泡醋后发现菜里有异物。最后,商家在单据上写明:“如本餐厅菜品对顾客造成身体健康问题,医药费由本店全报销!”
根据小李提供的照片,导报记者放大仔细观察,黑醋碗里确有白色蜷曲的物质。
商家:是肉末,不是虫子
对此,当时在现场的黄鹤楼的陈经理却有另一种说法。
昨天下午,陈经理向导报记者解释,白色物质根本不是虫子,而是田鸡肉末,因为田鸡肉经过酸醋泡后,肉组织会软化,就产生了肉末。“我们给她补了一份,她又不要了。如果吃出什么问题,我们负责带她去医院检查治疗。”
目前,小李已向12315投诉,12315记录在案,将介入调查。(海峡导报记者 游章友 实习生 万绍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