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施行医保新政,个人账户钱会变少?官方说出真实情况

来源:头条

人们口中所谓的“医保新政”指的是国务院办公厅近期发布的《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有关意见确实提出了,改革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计费规则:企业缴纳入统筹账户的部分,不再记入个人医保账户。

五一施行医保新政,个人账户钱会变少?官方说出真实情况

由于按照过去大多数地方医保制度的规定,企业缴纳的统筹账户部分一部分划入医保个人账户(不超过30%),剩余部分用于统筹基金使用。比如说,青岛市45岁以上的在职职工每月划入医保个人账户的比例是本人缴费基数的3.5%,其中包括了本人缴纳的个人缴费基数的2%,剩余的本人缴费基数的1.5%。1.5%部分,如果在实施门诊共济保障机制以后,确实是不会再划入了。因此,就成了有人口中的医保卡账户里的钱数会减少。另外,意见公布以后,有些人把这个意见解读为5月1日开始实施,这实际上是大错特错了。

真实情况是这样的:

第一,医保卡账户里现有的钱,是归个人支配使用的,不会减少。减少的只是实施门诊共济保障机制以后,逐月划入的部分,现有的个人账户余额依然可以使用。

第二,职工本人缴纳的部分依然会划入个人账户,个人不会亏本。统筹账户的医疗保险基金部分本身就是归国家统筹使用的,国家可以对有关制度进行调整。

第三,不是5月1日实施。按照国家的要求,2021年12月底以前,各省市自治区要结合国家的指导意见出台实施办法,指导各个统筹地区推进落实。而且有关实施办法可以设立三年左右的过渡期,逐步改革,实现平稳过渡。

国家推动实施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对于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是有非常积极意义的。

首先,国家完善了医保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过去的时候医保个人账户只能给个人使用,现在可以给家庭成员共用,比如说父母、子女等等。

国家还允许一些地区探索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给家庭成员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医保个人账户的余额现在越积越大,截止2020年底的累计结余已经达到了9926.95亿元。这已经背离了设立医保制度的初衷,降低了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因此,国家才着力改革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制度的。

第二,实施门诊共济制度以后,有利于减轻大家的医疗费负担,促进职工医保制度更加公平,可持续发展。

实际上,门诊费用已经是我国居民医疗费的一项最主要负担。大多数疾病,实际上是较轻的,够不上住院门槛的。有的人总是托关系,办理住院以后再进行检查。这实际上也产生了不公平的“寻租”。比如说,住院以前的检查化验费用不能报销,住院以后就可以报销。有的时候住院确实会出现,入院前检查一遍,入院以后还要再检查一遍。门诊费用由于不涉及到医保基金报销,也缺少有关方面的监督。

如果实行门诊共济保障机制,人们平时小病就医的负担也会大大减轻,尤其是对于年老多病的退休人员将是一个大好消息。而且医院的门诊看病,也由于涉及到医保基金报销,会受到更严格的监管。

另外,也有利于缩小医保待遇差距。由于过去划入医保个人账户的比例都是在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实际上收入越高,划入的钱数越多。像深圳市45岁以上的职工划入比例是5.6%,如果说职工按照2万元基数缴费,每月进入医保个人账户的钱数就高达1120元。而实行门诊共济机制以后,划入部分只有个人缴费的2%。大家的门诊共济报销比例却是一样的,确实更有利于社会公平。

第三,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也凸显了职工医保的优势,有利于吸引更多的人参加职工医保。

近年来,随着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的不断提升,居民医保的住院报销和职工医保差别已经不大了,一般只有二三十个百分点。如果再算上门诊起付线等等限定条件,实际上两种医保的待遇相差不大。可是两种医保的缴费却相差近10倍。尽管职工医保有退休待遇和医保个人账户的待遇,但是在高额的缴费面前,还是有人望而却步了。

有了门诊共济保障机制,这将是职工医保的又一大优势,尤其是提升了退休以后的有关保障。

所以,我国建立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是完善有关医疗保障制度的又一新举措,对于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影响不大,反而会大大提升我们的医保待遇,真的是很不错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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