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上午,湖南桂阳县消费者陈某在桂阳县工商局执法人员的调解下,高兴地从某啤酒代理商谢某手中接过1600元的赔偿金。
8月31日晚,陈某约上5名好友到某饭店聚餐,并点了一件某品牌啤酒。在与朋友推杯换盏中,陈某突然发现自己杯内的啤酒有异味,一看杯中漂浮着一些絮状物。他仔细查看了桌上的啤酒,发现一瓶啤酒底部漂浮着大量的絮状物。陈某立即找到饭店老板李某进行理论,但李某表示只愿意退换一瓶啤酒,不愿承担啤酒质量引发的相关责任,双方因意见不合,发生了激烈的言语冲突。
陈某随后拨打了桂阳县工商局投诉电话,工商局执法人员组织了陈某、李某以及啤酒代理商谢某进行协商,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饭店李某和谢某向陈某等6名消费者赔礼道歉,并由谢某赔偿陈某1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