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闹需严打 医疗纠纷调解力也需加码

来源:复禾健康

10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卫健委、公安部、人社部、商务部、最高人民法院等28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通知(下称《备忘录》),将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措施,包括将限制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高消费及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限制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

近些年来,医闹问题已经成为越来越严峻的社会问题。屡屡曝出的医闹、暴力伤医事件令人震惊,损害了医患关系,危害医护人员人身安全,破坏社会和谐。

对此,2012年4月30日,卫生部、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要求公安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工作,2016年7月,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选派优秀民警和辅警进驻医疗机构;再到此次28部门联手惩戒,力度不断加大,联合部门越来越多,表明了全社会惩治医闹的决心与魄力。

医院是以救死扶伤、治病救人为宗旨。医者仁心,白衣天使,这都是人们对于医护人员的美好赞誉。然而当别有用心的“专业医闹”一步步逼近安静的医院,当膨胀的私欲冲破道德和法律底线,鲜血一次次染红洁白的白大褂,医生的安全感受到冲击。医疗机构和其他病人的合法权益也得不到保障,多部门联手整治医闹很有必要。

这里需要厘清的是,28部门联手惩戒,针对的是医闹,意在对不法分子、暴力伤医形成震慑力。这是社会转型期间各种矛盾、冲突加剧的必然体现。时代在变,价值观日益多元,医疗单位的复杂情况及人的欲望和诉求也在不停改变,加强对医疗机构安全工作指导,增强医院安保力量,加大对医闹的多层面惩戒,使其付出法律成本及信用成本,及时制止对伤害医务人员的暴力行为,强力遏止医闹歪风,均是确保医疗机构正常秩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势在必行。

然而,我们也要看到,纵然惩戒力度步步升级,医患矛盾高发态势有所缓解,但前几天的北大医院孕妇家属伤医事件、兰州男子非正规时间开药遭拒后暴击医生事件等,一再说明消除医闹行为,减少医疗纠纷,需要多管齐下。

近年来医疗纠纷不断,并且不少转化为恶性伤医事件,其中既有患者医疗知识匮乏、对医生不信任、对治疗结果期望过高的原因,也与专业医闹利令智昏、无法无天紧密相连,还与医保机制不健全医疗信息不对称、少数医生不负责任、治疗行为不规范、缺乏平等的沟通机制的大环境有关。因此建立相对中立的医调委,引进公平公正的第三方调解机构,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防止医疗纠纷向恶性医闹转化,亟待加强。有媒体统计,广州医调委成立一年期间,调解成功率超过95%,河南信阳也曾经出现“医闹歇业”的情况,由此可见,建立健全公平中立的第三方的调解机构,加快建设医疗纠纷调解机制,纾解和减少医患冲突,不可或缺。

医疗行为关系到人的健康与生命,解决好日益激烈的医患矛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严打“医闹”,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一方面全面加大对医闹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保障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及人身安全,另一方面,全面普及医疗卫生知识,让懂医懂法、公平中允的医调委来协调医患纠纷,化解双方心结,让患者知道“病”之所在,通过合理合法的平等渠道解决问题,打破“小闹小重视,大闹得大钱,不闹白不闹”的固化逻辑。最终,用良好的医疗政策和法律兜底、消弭社会戾气和暴力思维,落实医保全覆盖,强化医院作风和医德管理,严厉打击恶性“医闹”等违法行为,让医闹全面受制,寸步难行,让包括医生与患者在内的每一个公民在医患关系的良性互动中受益,使医患关系得到根本性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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