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善用“大数法则” 让更多人享受大病医保

来源:复禾健康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后的中外记者见面会上回答记者提出的有关“新一届政府在解决老百姓因病致贫问题上将会采取哪些新的举措”问题时指出,在贫困人口当中,很多是因为大病致贫,或大病返贫。所以要在巩固基本医保的基础上,把治大病的问题作为重点来抓。

“资金效应的放大得益于资金投入的不断增长,更受益于制度创新和完善度的持续提升。”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王晋斌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整合城乡医保制度正是对“十三五”规划纲要中对公平、均衡和普惠理念的一项具体实践,比如,医疗作为公共服务产品供给,长期存在分配不均,在东、中、西部发展也极不协调,且城乡有别的状况一直存在,整合城乡医保政策和落实相关制度,需要循序渐进、按部就班地稳步推进,最终真正促进共享发展。

以制度为先,放大资金效应

李克强总理说,这几年我们创新体制,把基本医保和商业保险结合起来,运用“大数法则”,放大资金效应,使更多的人享受大病医保,去年就达到1700多万人。今年要在这方面继续加大力度,提高财政对基本医保的补助资金。基本医保和商业保险的结合正为资金“大数法则”的持续奏效明确了前提,其中,基本医保的全覆盖目标更是让“大数法则”发挥降低实际损失发挥预期保险政策有了基本保障,毕竟,所谓“大数法则”,背后蕴含着承担风险单位数量越多,越能确保“大数法则”彰显作用,从而平衡保险期内的投入与支出,达到风险保障可持续的内在逻辑。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取得巨大成就,基本医保实现了全民覆盖目标,织起了全球最大的医疗保险安全网。其中,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自2012年开始试点、2015年全面实施,经过5年发展,不断巩固完善,取得显著成效。下一步将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要着力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在打赢扶贫攻坚战、维护和保障民生水平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如前所述,我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自2012年开始试点、2015年全面实施,给出的两个时间节点实际上正对应着两大影响我国城乡居民大病医保制度的政策文件。2012年,为化解城乡居民在享受基本医保之后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过重的问题,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出台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开始在部分地区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试点工作,通过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划出一部分资金,在基本医保之上,为大病患者提供进一步的医疗费用报销。

2015年8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要求,到2015年底前,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群,大病患者看病就医负担有效减轻;到2017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与医疗救助等制度紧密衔接,共同发挥托底保障功能,有效防止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的公平性得到显著提升。

如今,目标得以全面兑现,尤其是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全面覆盖,与政府投入不断加大关系密切。原因在于,我国大病保险所需资金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直接划拨。近年来,国家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其中,2015年多增加20元用于大病保险全面实施,2016年又增加10元用于增强大病保险保障功能。

而伴随着城乡医保保障功能的提升,其对于消除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作用也逐渐显现。大病保险聚焦大病患者的高额费用负担,在基本医保之上对合规医疗费用再支付50%以上,实现了无缝衔接。同时,按照精准扶贫要求,对低保特困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采取降低起付线、提高支付比例和封顶线等精准支付倾斜政策。据调查,实施前后大病患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在基本医保之上平均提升10个百分点以上。
杜绝大病致贫、返贫须激发制度兜底功能

“贫困问题是发展问题,既有经济层面必须加以保障的内容,也有具体领域应该承担的内容。”中国人民大学发展中国家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彭刚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健康扶贫领域,需要在经费保障上予以一定倾斜,一方面解决贫困地区医疗资源覆盖所需的必要经费;另一方面对于贫困地区人口就医所需费用通过诸如先行垫付、提高报销比例等措施给予一定补贴。

结合基本医保“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着力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在打赢扶贫攻坚战、维护和保障民生水平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正是新时期党中央赋予各决策执行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毕竟,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进一步强化了医保托底保障功能,补足了制度短板,形成了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为核心的基本医疗保障链条,三条制度保障线叠加发挥综合保障效应,切实减轻了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为消除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发挥了重要作用。

其中,大病保险作为商业保险发挥兜底作用的主力,近年来正备受瞩目。尤为值得一提的是,政府对商业保险机构承办给予了政策支持,免征营业税、保险业务监管费、保险保障金。目前,全国90%左右的统筹地区由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充分利用和发挥社保经办管理系统平台,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方便快捷的服务。

不难发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条制度保障线叠加发挥综合保障效应,其目的就是要全方位“标本兼治”地对贫困地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正式宣战。

彭刚认为,国家层面利用既有医保制度,促成全覆盖落实,无疑将促成兜底功能的进一步释放。而对于解决贫困问题,在制度层面促进政府社会共同参与,也将对扶贫事业尤其是精准扶贫带来一定便利。

值得强调的是,基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以及医疗救助构建的制度体系,确保“大数法则”不断奏效的同时,2018年国家财政对基本医保的补助资金持续提升、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等切实举措无疑将更加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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