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50年代,美国黑人化妆品市场被佛雷化妆品公司垄断。他们的化妆品具有不错的防晒功能,而且有保持皮肤水分、提亮的效果,得到许多黑人的青睐,市场占有率非常稳定。
约翰逊是佛雷化妆品公司的销售员,有着敏锐的商业嗅觉。他觉得,如果能打破佛雷公司的垄断,哪怕占有市场百分之几的份额,都将带来可观收益,于是,他决定辞职创业。
经历一番周折后,他成立了一家只有3名员工、注资500美元的约翰逊黑人化妆品公司,并与一家停产的粉质化妆膏厂达成协议,继续生产这种化妆膏。按理说,公司有了稳定生产后,约翰逊应该在提高产品质量上下工夫了,可他似乎并不关心这个,靠着以前的关系,频繁地出入佛雷公司,找经理商谈经营问题,最终两家达成了合作。
为了这个合作,约翰逊花了巨大代价,竟然每年付给佛雷公司3万美元,这相当于他公司全年利润的80%,而花了这么大的代价,其实只是为了一句广告词:当您用过佛雷公司的化妆品之后,再搽上约翰逊粉质化妆膏,效果不一样。
看到这句广告词,谁都会觉得这明显是给佛雷公司免费做宣传,然而,也正是这句广告词,让约翰逊化妆膏迅速打开局面,一年后,约翰逊化妆膏销量翻倍……后来,约翰逊逐渐拓展化妆品业务,提高产品质量,最后居然打败佛雷公司,独霸美国黑人化妆品市场。
许多人难以相信,当初约翰逊一句花钱为别人宣传的广告词会成就他自己的事业,约翰逊终于说出了他的初衷:“很少有人知道我是谁,但是如果我每天站在美国总统身边,经常这样出现在别人面前,我的名字就会家喻户晓。佛雷公司在全美黑人中享有盛名,我们的产品与他的名字同时出现,明捧佛雷,实属彰显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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