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位有过哺乳经历的妈妈都有过这样的遭遇:出门逛街或者是与人聚会吃饭的时候,随行的宝宝忽然嗷嗷大哭找吃的。这个时候的妈妈往往陷入两难的境地,给宝宝吃,意味着当众哺乳,但不给宝宝吃,哭闹怎么都止不住。宝宝出生才两个月的阳丽在前几天的聚会中就碰到了这样的尴尬事情。正在聚会,宝宝突然哭闹不止,但敞开的环境,当众喂奶让阳丽左右为难。后来在丈夫与妈妈的“掩护之下”,才让宝宝饱餐了一顿。她告诉记者:“最近几天一直很烦恼,脑袋里一直在想着怎么避免当众喂宝宝的尴尬,别的不怕,就怕一不小心露点了,那可真的一点面子都没有了。”在篱笆网“初为父母”等母婴论坛里,像这样的尴尬事让无数新妈妈忧心忡忡。
除了外出聚会逛街,已经上班的“背奶族”妈妈也被同样的问题困扰着。在某日企贸易公司任财务的徐小姐目前正忍受着这样的不便。金融危机后,公司的业务快速恢复,过完春节刚刚休完产假的徐小姐就上班了。为了宝宝拥有更好的口粮,徐小姐成了背奶族,每天大包小包,奶瓶外面还套着保温袋。公司虽然有环境优美的休息室、茶水间,却没有哺乳室,和论坛上的妈妈网友们交流了一下,几乎没有什么公司设有哺乳室,事实也是如此,根据记者从上海对外服务公司了解的情况,上海外服服务的这些外企,都不曾设立哺乳室,尽管其中的有些外企办公条件非常人性化,有休息室、健身房。徐小姐无奈地表示,至少公司有独立的且环境非常好的卫生间,比有些背奶族妈妈必须在公共卫生间挤奶强多了。
其实,上海对于新妈妈的关爱仍有数据可证。生活周刊记者从上海市妇联了解到,2007年1月,上海市妇联便率先提出了《关于在本市公共场所改建、增设母婴室(亭)的提议》。
据《市民信箱》网上信访、“天涯杂谈:妇女为孩子在公共场合哺乳,你会偷看吗”和搜狐网辩论区等对“母亲当众喂奶算不算无耻露乳”等相关主题的成千上万条评论显示:由于缺乏相应公共设施及场所,又不想因孩子的大声啼哭影响他人,迫不得已当众对孩子进行哺乳,这使母亲倍觉尴尬。至于偷窥、偷拍等侵犯隐私的不文明现象的存在,更给她们造成压力。
提议认为,在全市范围内增设、改建公共母婴室/亭已成为政府提高公共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的迫切需要。上海市妇联并细化了此方案,并在政策实施、资金保障、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四个环节提出了具体设想。2007年4月,该议案得到了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的书面答复,会同相关部门对铁路、机场、地铁设置母婴室的要求进行了具体研究。
为此,生活周刊记者日前也走访了沪上一些大型商场、医院、公园、地铁站等公共场所,对哺乳室的设置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
商场终于有了哺乳室
就大型商场而言,做得最为人性合理的还是一些具有外资背景的商场。徐家汇商圈,记者在宜家家居2楼看到,这里设有专门的育婴室,有尿布台、沙发、洗手槽、一次性垫片,而在服务台设有免费领取的纸尿裤。在徐家汇太平洋9楼,有一间很小的婴儿室,里面有一个小的婴儿床方便换尿布,还同时配有两个小沙发椅子和茶几,方便妈妈们休息。在五角场巴黎春天6楼设有育婴室,环境较好,里面有两张婴儿床、两张大沙发,还配有纯净水、消毒纸巾和洗手间,设施比较人性化。而位于五角场的另外一家商场宝大祥也设有哺乳室。
位于上海市中心地块的黄浦区、静安区、浦东新区的商业中心,相对而言,在育婴室的设置上也让记者看到了欣喜的一面。在浦东八佰伴8楼,有三间儿童房,前面两间是给宝宝玩的,最后一间可以给宝宝换尿布或哺乳,但是设施一般。在南京东路东方商厦6楼,有一间单独的小房间可供换尿布或哺乳,提供纸尿裤和湿巾,并有两个单人沙发和茶几,可供休息。环境总体比较安静隐蔽。在武宁路家乐福超市,也设有育婴房。然而,对于大多数商场和超市而言,这些对于哺乳期女性的关爱显然是凤毛麟角。
妇婴医院设施齐全
与此同时,记者还分别调查了沪上几家妇婴医院,对专业化的妇婴机构的设施情况进行了探访。
在国妇婴、长妇婴、儿童医院、瑞金二路地段医院、莘庄地段医院等地,记者发现了它们的踪影。但是较之商场的设施而言,这里的装备和设施则显得有些陈旧,但就记者观点而言,就算是聊胜于无吧。
地铁、机场、火车站等交通枢纽仍需普及
上海客流密集的地铁站是否有哺乳室?为此,记者连线了上海轨道交通相关运营部门,从工作人员得到的结论是,目前各条线路上尚没有专设的婴儿哺乳室。
据了解,在浦东机场一号航站楼,靠近海关进口的女卫生间里设有一个专门的母婴室,而其他的洗手间内,也提供了相应的设施,总体情况理想。而在一些动车列车上,这样的母婴专设房间,已经成为了一种行业惯例。但是,在这样的客流密集度之下,这些设施显然仍是杯水车薪。而在人流较密集的地段,除了需要设置人性化的哺乳室之外,更需要加强卫生消毒等相关的辅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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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女性哺乳假能否落到实处?
丁小姐刚刚做了妈妈,她告诉记者,自己决定母乳喂养至少一年多,为此,她所要付出的代价可能便是从公司离职。这样的决定并不是公司的责任,按照劳动法她确实可以享受不少于半年的哺乳假,但是经过再三考虑她还是决定这么做了。“女儿已经三个月了,天天离不开我。我希望让她能全部接受母乳喂养,时间越长越好。可是,由于人手不够,最近单位里已经催我回去上班,我怎么给孩子喂奶呢?在公司里没有哺乳室,用奶瓶也不新鲜,想来想去实在太麻烦了。”而据记者了解,甚至有极端的新妈妈为了在上班时间抽空给宝贝喂奶,甚至在单位附近租一个房间。
根据《劳动法》有关条例,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均有一个小时的哺乳假,用于喂养婴儿。然而这一个小时的哺乳假由于客观条件限制,很多企业的女职工却很难享受。记者根据几位在外企上班的妈妈们交流中发现,她们所在的外企并没有设置专门的哺乳室,这为她们喂养宝贝造成不必要的困扰。
记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06修订)》的第四十五条看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发展托幼事业,办好托儿所、幼儿园,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兴办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其中明确提出设立哺乳室的打算。在国内,除了少数外资品牌的大商场设立了专门的哺乳室外,大多数行业都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上海一家医药类外企的人事经理告诉记者,由于利用率可能很低,目前尚无设置哺乳室的打算,但会考虑为女性职员提供相应的福利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