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未成年人孕产妇血浆禁采

昨天,记者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获悉,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食药监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单采血浆站健康发展的意见》。意见明确要求,各单采血浆站严禁采集未成年人、孕产妇、月经期妇女以及体弱多病等特殊人群血浆。

单采血浆站是采集并向血液制品生产企业提供原料血浆的单位,由血液制品生产企业设置,原料血浆是单采血浆站采集的专用于血液制品生产原料的血浆。2015年底全国共有201家单采血浆站,分别为28家血液制品生产企业提供原料血浆。

意见要求,完善设置规划,依法设置单采血浆站。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科学制定辖区内血站和单采血浆站设置规划,优化单采血浆站布局,促进无偿献血和单采血浆工作协调发展。同时,要严格新增单采血浆站设置审批,设置审批时,要认真审核相关材料,对于不符合设置条件的,坚决不予批准。血液制品生产企业在申请新设置单采血浆站时,需提交有效的药品生产注册批准证明性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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