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天超市被罚 虚假广告宣传要负法律责任!


据昨日《法制晚报》报道,北京市东城工商分局2月28日通报,北京乐天超市有限公司北京崇文门分店因张贴北京当代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自称“明星微整形手术基地”、“中国最具实力的9家医疗美容机构”的广告,形成了违法广告发布的事实,违反了《广告法》被东城工商立案查处,共计被罚没款4.4万元。

依据我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七条分别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对于虚假广告,按照《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处以广告费用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所以,城管对乐天超市处以罚款,符合法律规定。

为维护消费者权益,新出台的《广告法》对“最”字说不,避免其对公众挑选产品时受到误导,这也就意味着,包括产品生产厂家、媒体平台或类似于乐天超市这样的实体店面在宣传过程中均应守住法律底线,决不能随心所欲。

让法律长出牙齿的最有力手段就是严格的执行,此次乐天超市崇文门分店成为全市首个因为发布违法广告被处罚的公共场所管理者,无疑是给各类商家上了一课。经营者无论是自己营销的产品还是门店之内的各种宣传应做到必要审核,这也是对自身名誉的维护。当更多的商家将虚假、违法广告拒之门外,消费者的知情权,甚至生命安全就多了一分保障。玫昆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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