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禁酒令升级 要求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

多地禁酒令升级要求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今年以来通报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各类违反规定饮酒案例超过30起。“新华视点”记者了解到,中央八项规定出台4年间,全国多地陆续出台规定:公务活动一律不准饮酒。这比此前各地曾规定的“工作日中午不准饮酒”更为严格。

近期,各地更是加大对公职人员各类违规饮酒现象的监督查处力度。不过,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基层干部仍然通过种种方式搞变通违规喝酒。

多地“禁酒令”升级,从午间禁酒到公务活动一律不准

记者了解到,2013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要求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

相关地方此前禁酒规定也大多明确禁止在工作日午间饮酒。例如2005年,安徽省针对全省党政机关出台的“实行执行公务时午间禁止饮酒”相关规定中提出,除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等重要特殊公务活动外,禁止在工作日及节假日执行公务时午间饮酒或饮含有酒精的饮料。

近期,全国省、市、县不同层级的地方政府都加大对违规饮酒的查处力度,出台了升级版的“禁酒令”,对公务接待的饮酒行为更加严格监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近期印发的《公务接待禁止饮酒的规定》要求,自治区范围内所有的公务接待,一律不得饮用任何人和任何单位提供的任何酒类,因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等特殊情况需饮酒的,报本级纪委(纪检组)审核批准。对执行不力,导致辖区违规违纪行为多发频发的地区、部门和单位,将严肃追责。

安徽省7月份出台的《省内公务活动禁止饮酒规定》中明确,除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等活动外,省内公务活动一律不得饮用任何人和任何单位提供的酒类或含有酒精的饮料。公务员、国企、事业单位均按此规定执行。

记者在一些地区采访发现,除了中午顶风喝,“中午没法喝晚上补”等观念和做法较为普遍。吉林省一位基层干部坦言,虽然明确公务接待不能饮酒,但接待上级领导或投资客商“不喝酒就没法拉近感情”,因此一般都是午餐说清楚不喝酒,等晚餐、宵夜接待时再放开喝。

--躲进隐蔽场所喝。一些地区党员干部“酒兴难除”,采取种种方式遮掩,违反规定继续喝,茅台、五粮液装进矿泉水瓶,驱车到乡村农家乐、躲在机关食堂放开喝。今年9月,天津市纪委通报,2015年11月,天津市水务局大清河处副处长唐永杰,在水政执法人员技能比武活动后,安排参加活动的18名所属单位负责人中午在单位食堂聚餐,并饮用白酒和红酒,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记者调查发现,随着中央八项规定对公款吃喝的限制,现在不少接待都转移到机关单位的餐厅里。这些餐厅往往设置独立包间,与员工正常就餐的场所隔离,私密性好。

--自购酒水放开喝。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解集乡人大主席刘勇在一个周二的中午,在饭店宴请同学等15人。刘勇从饭店购买1瓶白酒,和另外3人饮用。尽管不涉及公款吃喝,但刘勇仍因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被纪检部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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