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口角后点燃被褥 烧伤的治疗原则

女子李某因琐事与女房主发生口角后,将其租赁房屋内的被褥点燃,后被及时扑灭。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一审因放火罪获刑三年两个月后,李某提出上诉,市二中院维持原判。

去年6月20日13时许,大兴区西红门镇某村内,李某因琐事与房主赵某发生口角,遂将其租赁房屋内的被褥点燃,造成财产损失一万四千余元。当天,李某被抓获归案。


据女房东赵某说,事发当天,她回出租房看到租户李某正搬她的床要卖,提出反对。李某又让她退一个多月没住的房租,她也没有同意。李某大吵大闹,跑到二楼从楼梯处往下扔拆下来的床板和床架,又扔到街上。后李某躺在地上一直不起来,还用头撞电线杆和地面。赵某赶紧打110,李某跑回二楼,没多久二楼便着火了,后赵某和丈夫将躺在二楼门口的李某拖下楼,消防车到达后将火扑灭。

李某供述说,她租了赵某楼房的一二层做服装加工生意,后来赔钱不想干了。当天卖床、退房租的要求被拒后,她累了想休息,但赵某不走,她急了才把床铺扔到大街上。后村里保安将床架拉走,她不让拉就被按倒在地,听到赵某说她离婚之类的很多坏话,她撞电线杆晕了过去。醒来后觉得活着没意思,她就点燃被褥想烧死自己,后不省人事。

一审法院以放火罪判处李某三年两个月、赔偿赵某财产损失费一万四千余元。后李某上诉称赵某对她有欺压、侮辱行为,她放火仅想引起关注,不构成放火罪。市二中院认为,李某为引起关注故意放火,且放火地周边有大量住户和商铺,其行为已危及不特定人员和财产的安全,且造成一定的财产损失,符合放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据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治疗原则

1.保护烧伤区,防止和尽量清除外源性沾染。

2.预防和治疗低血容量或休克。

3.治疗局部和全身的感染。

4.用非手术和手术的方法促使创面早日愈合,并尽量减少瘢痕所造成的功能障碍和畸形。

5.预防和治疗多系统器官衰竭。对于轻度烧伤的治疗,主要是处理创面和防止局部感染,并可使用少量镇静药和饮料。

对于中度以上烧伤,因其余全身反应较大和并发症较多见,需要局部治疗和全身治疗并重。在伤后24~48小时内要着重防治低血容量性休克。对于创面,除了防治感染以外,要尽力使之早日愈合、对Ⅲ度者尤应如此。如能达到这两点要求,则中度以上烧伤也能较顺利地治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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