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连撞11辆车 酒后驾车产生的不安全因素

11月28日夜,一辆白色奥迪A4轿车在郑州青年路上失控接连撞击停放在路边的车辆,致使12辆车不同程度受损,肇事司机因涉嫌酒后驾驶已被警方调查处理。

奥迪A4发狂连撞路边车辆,28日21时许,郑州青年路与凤凰南街交叉口附近,一辆自东向西行驶的白色奥迪A4轿车在路口东侧撞上一辆电动三轮车后,推行着电动三轮车向前约30米,又撞上停在路北的北汽威旺面包车,连环撞击使得面包车又挤上了西侧的黑色大众轿车和一辆白色现代轿车。

管城区巡防队员訾新德介绍,该起事故造成包括电动三轮车及肇事的白色奥迪A4轿车在内的共12辆车受损,其中别克商务车左后车尾受损严重,左后小窗和后备厢盖上的玻璃都已损坏。

肇事司机酒后驾驶被调查

驾驶白色奥迪的是一名30多岁的男子。他在事故发生后因左前车门被挡住未能及时下车,路人误以为其受伤严重拨打了110、120及119电话进行求助,消防官兵赶到后,男子由副驾驶位置钻了出来。

“他看起来没啥事,就是喝酒喝多了。”訾新德说,120急救人员和消防官兵见他为醉酒状态,确定其身体并无大碍后很快离开,现场移交给郑州交警民警进行处理。

11月29日,记者由郑州交警四大队了解到,民警对肇事司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的检测,确定男子属于酒后驾驶,将依法对该男子进行调查处理。

酒后驾车产生的不安全因素

1、降低驾驶人的视线功能。驾驶人在行车中,大多数信息都是靠视觉获得的,而驾驶人饮酒后,视线模糊,尤其是对色彩感觉功能降低,直接影响了驾驶人对有颜色的信息选择反应中识别功能,使识别过程的时间延长,失误增多,对驾驶人反应的及时性、准确性产生不利的影响。

2、降低识别能力。驾驶人饮酒后尚能驾车情况下,反应有两个不一样,一是驾驶人会出现远视,视近为远,二是视物的立体感上发生误差,视大为小。所以,许多酒后驾车者发生撞电杆或与前方车追尾相撞,就是这个原因。

3、降低注意力。酒精对脑组织的亲和力较强,饮酒后对人的中枢神经起麻醉抑制作用。因此导致驾驶人注意力涣散,反应能力下降,思维迟缓,技术操作的精确度减退,由此而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4、降低驾驶人驾驶能力。驾驶人在没有饮酒的情况下行车,发现前方危险情况,从视觉感知到踩制动踏板的动作中间反应时间一般为0.75秒。而当饮酒驾驶人体内酒精浓度达到0.3%时,驾驶能力就有所下降;浓度达到100毫克时,下降35%,达到150毫克时,下降50%。致使驾驶人在行车过程中上动作失调,手脚灵敏性降低,不能及时准确处置危险情况,极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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