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状告江南 专家:爱抄袭者多心理不健康

金庸状告江南近日,武侠小说大师金庸起诉作家江南及三家出版公司的新闻引起了业内人士的广泛关注,据悉金庸认为同人小说《此间的少年》侵犯了著作权而且有不正当的行为,要求停止发行并销毁小说。

93岁的作家金庸(原名查良镛),近日以对方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为由,起诉畅销书作家江南(原名杨治)等四被告。由于一方为以《射雕英雄传》等武侠小说驰名的大家,另一方今年3月刚以3200万版税登第十届作家富豪榜榜首。此事昨日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根据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的公告,金庸在诉状中,要求江南以及北京联合出版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精典博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广州购书中心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犯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停止复制、发行小说《此间的少年》,封存并销毁库存图书。

要求江南等前三名被告在中国青年报、一门户网站刊登经法院审核的致歉声明,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共同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500万元;要求四被告共同赔偿为维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人民币20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虽然很多时候我们都说天下文章一大抄,版权问题很难界定,不过从心理方面来讲,抄袭者的心理是不健康的。

一个抄袭别人作品的人,不会不知道他的行为的后果,但为什么还要这样做呢?根据对诸多心理咨询个案的分析,抄袭者一般有下列消极、不健康的心理特点:

1、侥幸心理,认为编辑和作者不可能博览群书,不容易发现抄袭行为。

2、不劳而获心理,何必自己费劲,只要适合编辑要求就可发表,得来全不费功夫;自己缺乏写作能力,或是不想下功夫。

3、自负心理,认为自己这点小聪明还够用,比别人会赚钱。

4、蔑视法制心理,法律不会追究这类“小事”,作者也不至轻易打官司,自己可以稳坐钓鱼台。

5、投机取巧、孤芳自赏心理,以为自己的行为可以欺骗世人,沾沾自喜,缺乏羞耻感和自省习惯。

6、自我封闭、以自我为中心,不知别人如何评价自己,我行我素。

7、虚荣心和自我包装,抄袭别人的东西以眩耀自己的才华,包装自己。

8、补偿心理,因自己收入少,想探寻生财之道。

总之,成为抄袭者的人,在人格上一定有扭曲之处,其弱点和缺陷是明显的;但是,也不能否认,目前由于我国的法制措施与诚信档案还不是很发达,也造成抄袭者存在的土壤。要杜绝这种违法现象的发生,也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

1、作为编辑人员,应该基本了解作者的经历、专业优势、写作风格和工作情况,对于与本人专业不符,或是文笔风格极不同的文稿,应提出异议。

2、作为报刊、杂志、出版社,应设专人把关,及时查询有关信息,并接受读者或作者投诉,以防止抄袭和盗版现象的发生。

3、对于盗版或抄袭行为严重的现象,必须诉诸法律;对于违法犯罪者应清除出作者队伍,从此概不发表、出版他的东西。

4、全社会应动员起来,正直的知识分子、文化人、作家、科普工作者、学者专家、新闻工作者等,都应该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对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应该毫不留情地予以揭露、曝光,并诉诸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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