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金莲状告冯小刚 小刚这是惹到谁了?


3月21日上午,案件终于开庭了。8点半一过,六个全国各地赶来的潘姓人向法院走去。

这次开庭前两天,华谊公司的法务人员向每日人物称,“自己及同事均没有听过这个诉讼”。到了法庭,潘姓人还是没能见到冯小刚和刘震云本人。冯小刚与华谊兄弟委托了一家律所,刘震云和出版社委托了另一律所。

因为潘氏宗亲会内部成员的一些意见,潘家中途临时更换了律师。新律师是此次正名行动另一核心骨干的妻子,是“老潘家的媳妇”。

新律师3月20日很晚才到,原本计划的“战术商讨”环节就被省略掉了。反倒是潘志强准备还算充分,他从包里掏出厚厚一大摞资料史籍,“我这都能写回忆录的。”

临沂来的潘姓宗亲看起来心情不错,第一次他就想来,因为“实在不同意群里别的宗亲的意见,这案子怎么能输呢?”他觉得,《清河县志》明明写得那么清楚了,事实就是事实,不能打马虎眼。

当天看庭的审判厅面积很小,被告代理人来了五个人,旁听席只剩三个。这意味着很多潘家人只能站在庭外的走廊里。随着庭审的进展,一门之隔,潘家几个宗亲激烈讨论起来,恨不得直接站在法官面前表达意见。

潘家的诉讼目的很明确:一、删除电影中两处提到潘金莲的旁白与台词;二、被告做公开道歉并赔偿名誉损失费1000元。

潘志强补充说:“我们不为了钱,就为了一口气,为了名誉。”他说得义愤填膺,但被法官以“发言与诉讼目的无直接关联”为由打断了。

冯小刚的受雇律师反驳称:导演受雇于投资方,是依法、依约拍摄电影。且作品中提到的“武松”“西门庆”是基于施耐庵的《水浒传》,作品中的潘金莲指的是“那里面”的潘金莲。

刘震云的律师就一句话,“原告的诉讼请求均指向电影,与书籍作者和出版方无直接关联。

庭审几乎从一开始就变成了潘家人和冯小刚的单独对峙。潘家人拿出了《清河县志》原件,新的,足有十几厘米厚,这是他们最有力的证据。被告律师拿过来翻了翻,陈述理由:《清河县志》发行数量只有几千册,与《水浒传》几百年来广为流传相比,其知名度远远不及,不能成为原告举证被告忽视史实的直接理由。

《清河县志》是原告方的关键证据,被告律师在县志中涉及“潘金莲”的部分,找到了五个字“在清河传说”,由此推导潘家人认为县志就是史实的理由不充分。

“县志是民间传说,《水浒传》也是杜撰,为什么偏偏用了《水浒传》里的潘金莲?”潘家的律师这样反驳。

委屈

案件没有当庭宣判。虽说增城潘金莲的精神受损物理性证据很难取证。不过,潘家人说,现实生活中,的确有20多岁的姓潘名金莲的女性找工作期间,受到歧视,纷纷到派出所改名。

“男的嘛,就骂你是潘仁美的后代,女的嘛,就说你是潘金莲的后人,反正没一个好人。”湖南的潘利求说,他从小到大不知道受到多少同学和同事的“变相歧视”。

从江苏泰州坐了一夜卧铺车的潘氏后人潘定亚,小时候因为这个和人动过手。回了家后,他问父亲:“潘仁美真的是坏人吗?”受教育程度不高的父亲说:“好人坏人,我也说不清。”

按照他们的说法,“潘仁美”和“潘金莲”两个名字,笼罩了好几代潘姓人的童年生活,为这两个名字正名成为一些人的夙愿。

“金莲、金莲,多好的字啊,女孩儿叫起来多好听。”潘志强说,就因为当初《水浒传》和《金瓶梅》的故事,我们潘家的女孩都不敢取这个名字,凭什么?

在潘家人看来,“潘”字本来是百家姓里最好的姓:有水、有米、有田。宗亲会的成立,集结了各省市的潘姓人,遍布政法商娱,要人脉有人脉,要资源有资源,要财富有财富,这给正名行动提供了足够的底气。

“别人骂我们脑残,你看我们是不是真的脑残?”潘定亚抱着胳膊,指着几位正名行动的主要参与人说,笑容里透着十足的底气。

但事实上,正名行动在潘式宗亲内部,也是有争议的。质疑最多的行动的意义:做这个能有啥用?有钱还不如帮助宗亲里的弱势群体。

在正名行动的核心成员看来,帮扶弱势群体是一回事,给祖先正名也不能忽视。“我们每个人都曾经因此抬不起头”,山东淄博的潘明生说,自己快四十的年纪了,每当别人说“你是潘金莲的潘”时,他脸上心里还是觉得臊得慌。

除了打官司之外,潘家人说,已经有宗亲投资出品了一部电视剧,名字就叫《我是潘金莲》,主演是曾经在《恨锁金瓶》中扮演“潘金莲”的香港女星温碧霞。

可在搜索引擎中同时键入“我是潘金莲”和“温碧霞”关键词时,最新的消息显示,并没有潘家人口中“一部长达几十集的电视剧”。倒是有一部网络大电影,作品的名字是《我不是西门庆》。

不过这些信息对于潘姓人来说,似乎并不关键。他们笃信的是,那部作品里的“潘金莲”和“历史上真实的潘金莲”一样,不是个坏女人。

他们觉得,官司是输是赢都不要紧,“至少我们一起做了努力”。潘新发倒是有点隐隐担心,“万一冯小刚反过头来又说我们诽谤,我们家也赔不起。”这个风险他没敢和堂姐的两个儿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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