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偷潜入屋被饿9天 怎么才算是非法拘禁?


报警男子说自己在里面困了9天,且一直未进食。被困男子称,房东将他关在屋里,里面没水没电。于是,消防官兵对出租屋周边进行查看,一看,吓了一跳,原来外面的门和窗全部都被铁棍顶住而且焊死,即使有钥匙都没用。消防官兵马上联系房东,15分钟后,他抵达了现场。房东解释道:“他偷偷进去了,我不知道他从哪里进去。晚上报了警之后,就封掉了。”

原来,该男子第一次潜入屋后,被房东发现,报警后将他放了出来。后来房东又看到门窗被撬开,于是再次焊上铁条,不过这次他并不知道房内有人。随后,消防官兵用消防破拆工具将铁条卸了下来,被困男子从屋里走了出来。据了解,被困男子姓陶,他承认,确实是自己偷偷潜入屋内的。“我把这个铁条撬掉,爬进去的。”这位被困的陶先生表示,他在去年6月1日承包了房东这栋楼,打算出租出去。

去年9月,房东却突然停水停电,导致他无法继续经营,而他的租客也因此不再续租。被困男子说:“我没钱,没钱做生意,没人家来住,我哪有钱交。”不过房东就说,因为去年8月份他向承租男子索要房租,却一直未果,才断水断电的。”房东:“到现在七个月,一分钱没给,你说我关不关门,七个,两万块钱。”

非法拘禁他人的定罪量刑

原来这名男子并非被人故意囚禁于此,而是他为了逃避房租偷偷撬开了房东焊死的门窗潜入了出租屋,房东发现门窗被撬后并不知道屋里有人于是再次将门窗焊死导致男子被困9天,还好男子能够与外界保持联系,报警求救,否则很有可能被饿死在出租屋里啊,在此提醒大家,千万不要像这名男子一样将自己置身险境啊。

那么,如果他是被人恶意非法囚禁的话,囚禁他的人就涉嫌构成非法拘禁。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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