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校园暴力致初三学生1死2伤 暴力成因


北衡水市阜城县某中学发生一起打架斗殴事件。2月20日,阜城县公安局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证实,事件导致3名学生1死2,嫌疑男生已被警方控制。

2月19日,衡水当地公众号@衡水微世界发布微博称,2月18日下午,阜城县崔庙镇中学发生斗殴事件,斗殴四人均为本校初三年级在校学生,于晚饭后在班级因琐事发生殴斗;斗殴过程中,苗某用刀将同班三名同学捅伤,受伤三人被送往医院救治,其中一名同学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不过,琐事引发争斗的说法尚未得到官方证实。

2月20日,澎湃新闻从阜城县公安局工作人员处了解到,事发后,三名初三学生伤者送往医院治疗,一人抢救无效死亡。

对于琐事引发争斗的说法,阜城县教育局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表示尚不清楚,具体原因有待警方做进一步调查。

校园暴力的成因

(一)社会因素

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形形色色的外来文化思潮不断涌入,加之社会诸多不良因素风气的侵袭,严重地影响和毒害青少年的思想,同时,一些不法分子为追求高额利润,制造了防不胜防的众多暴力和色情垃圾文化产品,在网上设立了很多花花绿绿的不健康的娱乐场所,黄色的图书和图片,如同“洪水猛兽”侵蚀着青少年一代,给具有强烈好奇的青少年带来巨大的毒害与诱惑。

(二)学校因素

作为承担教育义务的学校,这么多年始终强调思想道德修养教育,也采取了许多方式方法,但对提高学生思想道德修养奏效不大,效果不明显;在大力提倡素质教育的今天,学校仍存在着追求数理化拔尖升学而忽视学生心理素质的培养;在加强法制教育的同时,未能使学生们真正认识到法律是其行动的准则;另外,学校在学生管理、校园安全等方面仍然存在很多漏洞,不规范,不达标,对“差等生”没有持之以恒的教育决心,缺乏有效的法制教育手段,半途而废,成为社会的“负担”,对辍学、失学生问题亟待加强研究解决。

(三)家庭因素

家庭是社会组成细胞,家长是学生的第一任老师,但家长普遍忽视家庭教育这一重要环节,家庭教育方法不当,往往采取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和手段,孩子犯错误了,也不分青红皂白,非打既骂;或者百般溺爱,放任自流,造成一些孩子“懒惰”、“低能”、“自卑”、“自私”,带给孩子不良的习惯和心理素质。更为严重的是随着社会的进化开放,不良的社会观念和腐朽的思想侵袭,其自身品行不端,当今社会父母离异增多,家庭不睦的极为普遍,孩子无人照应,缺少天生的母爱或父爱,在幼小的心灵上结下不可医治创伤,给孩子成长带来诸多不利影响。有些家长还认为只要给孩子满足物资享受就是幸福,就算履职尽责了,完全无视“子不教,父之过”的责任。

(四)自身因素

青少年普遍存在辨别是非能力差、心理素质偏激、自我约束控制力弱,以及爱冲动、好奇心、模仿力、逆反心理等先天性弱点,青少年遵守社会规范、法律意识以及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更不知道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了矛盾和冲突,头脑不冷静、易冲动,往往引发突发性暴力事件,伤害别人,损害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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