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贫困人口患9种大病可享专项救治!

11月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在贵州省贵阳市召开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启动会议。会议指出,2016年~2018年,国家将对健康扶贫管理数据库里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和经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的农村特困人员及低保对象中,罹患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等9种大病的患者进行集中救治,救治工作在贵州等8个省(区)先行启动。

会上,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局长张宗久宣读了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的批示。批示要求动员各方面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形成合力,迅速部署、扎实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并注意总结经验,形成机制,不断扩大推广实施地区,切实减轻农村贫困大病患者及家庭的病痛疾苦和负担,助力打赢健康扶贫攻坚战。

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贺胜说,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民生问题,进一步编密织牢了医疗保障网底,但是各项医疗保障和医疗救助制度之间,医疗机构和新农合、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经办管理机构之间的有效衔接机制还没有完全形成,一些农村群众对于各项政策的知晓率不高,无法及时获得相应补偿和救助。对于一些费用较高的重大疾病,虽然各项制度的补偿、救助比例已经相对较高,但需要贫困群众自付的绝对数额仍超出其家庭承受能力,群众获得感还不强。

据了解,此次专项救治9种大病病种,是按照群众反映集中、费用负担较重、诊疗路径清晰、治疗效果较明显的原则进行遴选,包括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室间隔缺损、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贵州、山西、江西、河南、四川、安徽、陕西、宁夏先行启动专项救治工作。

王贺胜要求,保障救治工作医疗质量与安全,合理选择定点医院。专项救治涉及的9种大病,国家卫生计生委均已制定印发相关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和临床路径,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详细可操作的诊疗流程。提高新农合、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的支持力度,并积极筹措、协调扶贫经费,引导社会慈善资源予以帮助。要建立完善贫困患者医疗费用县域内一站式信息对接和即时结算,贫困患者只需在出院时支付自付医疗费用,其余部分由各保险、医疗救助经办管理机构直接向医疗机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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