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启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认定工作

本报讯(记者解丽)昨日,市人力社保局宣布启动定点医疗机构的认定工作,只要符合开列出的包括原则上1000米左右范围内无同级同类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等八项基本条件,即可自愿提出申请。市人力社保局表示,此次对认定基本条件进行了细化,同时对社区卫生机构以及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进一步实行政策倾斜,其不受执业时间长短限制,也不受距离现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远近限制。这意味着,本市定点医疗机构的布局将更为合理,同时社区看病、养老院内看病将变得更为便捷。

据介绍,此次医保定点认定,面向三类医疗机构:一是新建社区卫生机构,二是符合政府有关部门规划并经市相关主管部门确定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三是一级及以上医院。同时,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政府办医疗机构一视同仁,只要符合条件,均可自愿申请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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