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新冠病毒疫苗跨地区接种

来源:北京青年报

做好新冠病毒疫苗跨地区接种,是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举措。各地有关部门和服务机构应当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让跨省份和省内跨地市接种的全程信息互联互通,居民跨地区接种的“烦恼”才能得到有效化解。信息互联互通不仅便于跨地区接种疫苗,对于疫情防控和促进人员有序流动等也大有帮助。

做好新冠病毒疫苗跨地区接种

当前,各地新冠疫苗接种有序推进,但由于人员流动频繁,部分居民面临跨地区接种相关问题,比如接种第一针后,是否异地接种第二针,跨地区接种疫苗如何稳妥“交棒”,等等。为此,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近日印发《关于做好新冠病毒疫苗跨地区接种工作的通知》,要求尽快研究将接种信息纳入健康码管理,力争实现新冠病毒疫苗跨省份和省内跨地市接种的全程信息互联互通。

很多人接种新冠疫苗意愿普遍强烈,但也面临一些现实的“烦恼”。接种新冠疫苗通常要打两剂甚至三剂,按照《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的要求,两剂之间的接种间隔建议大于或等于3周,第2剂在8周内尽早完成。需要接种第3剂的,则要尽量在接种第1剂次后6个月内完成。两剂或三剂接种时间跨度大,在此期间接种者可能要外出,跨地区能否接种以及如何衔接,成为他们心中的困扰。

人们的担心不无道理。各地多是成批量地组织接种,在一段时间内,单个接种点往往只有一种疫苗。这样做的好处不言而喻,但也给已在外地接种过一剂、还需在当地继续接种的人带来诸多不便。此外,一些地方的接种信息不能跨地区共享,以及由于担心引发不良反应等,一些地方不愿意或没有能力为外来人员续种第二或第三剂。不少有外出计划的居民只能等待观望,接种疫苗的主动性、积极性因此受到影响。

做好新冠病毒疫苗跨地区接种,是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举措。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上述《通知》,为提高居民接种疫苗的便利度和积极性提供了政策保障。

无论从哪个角度讲,新冠疫苗跨地区接种都不该成为烦心事。各地有关部门和服务机构应当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让跨省份和省内跨地市接种的全程信息互联互通,居民跨地区接种的“烦恼”才能得到有效化解。信息互联互通不仅便于跨地区接种疫苗,对于疫情防控和促进人员有序流动等也大有帮助。

信息互联互通的一个关键内容,是将接种信息纳入健康码管理。一些地方在这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如山东省近期采纳网友建议,将疫苗接种人群的健康码加了一层金色边框,既方便健康码和疫苗接种信息管理,也有利于增强居民接种的荣誉感。但这类尝试大多是地方自创的做法,在全国范围不具有普遍性,因此当务之急应将接种信息纳入健康码管理,做到全国通用互认。这样既便于准确区分已接种和未接种人群,在防疫方面采取针对性举措,也可提升居民接种疫苗的成就感,进一步激发接种的积极性。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做好相关信息跨区域互联互通,对成功防疫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中健康码信息共享与结果互认是典型的例子。做好新冠疫苗接种信息互联互通,应当借鉴此前的一些好做法,为居民提供多元选择和更细心周到的服务。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通知》要求,充分考虑群众对跨地区接种的需求和面临的实际问题,认真细致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针对不同种类疫苗完成全程接种需要的时间进行详细解释,以便群众合理安排出行计划。

《通知》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包括现阶段建议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无法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时,可采用其他企业生产的相同种类疫苗产品完成接种;如果无法提供相同种类疫苗导致不能完成续种的,要在具备条件的时候尽早完成相应剂次的补种,接种工作中要耐心向群众做好思想沟通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做好这些工作,才能推动疫苗全程接种有效衔接,确保群众完成全程接种不中断,不让疫苗跨地区接种成为烦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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