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社局宣布上调六项社会保障待遇标准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增305元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增幅9%以上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月增40元失业保险金平均每档上调110元

城乡居民福利养老金月增35元企业最低工资上调160元

昨日,市人力社保局集中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与失业保险金等六项社会保障待遇标准,其中最受关注的企退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上调,总体调整幅度为10%,月人均增加305元。同时,最低工资标准也将在4月起由目前的1560元上调到1720元。据悉,六项标准调整后将惠及本市314.2万人。

企退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将提至3355元

今年本市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幅度为2014年本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月人均增加305元,调整后,本市企业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将提高到3355元。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具体调整方案待人力社保部、财政部批准后向社会发布实施,请企退人员不必着急,先安心过好年。而调整会从2015年1月起补发,3月底前将发放到位。

居民养老金再次增加

据了解,本市自2011年起,建立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今年是第五年第六次调整待遇标准,此次调整基础养老金由每月430元增加到470元,每月增加40元;福利养老金由每月350元增加到385元,每月增加35元,调整幅度分别为9.3%和10%。

据悉,此项调整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3月底前将发放到位。预计2015年全市享受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人员为39万人,享受福利养老金的人员为48万人。此次调整需增加财政支出3.89亿元,由区县财政承担。

失业保险金标准平均每档上调110元

失业保险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将平均每档上调110元,增长10.3%。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22元;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49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76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03元;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31元。此项调整自2015年4月1日起执行。全市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人员约3万人,此次调整社保基金将增加支出0.4亿元。

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上调160元

据了解,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提高劳动者特别是低收入劳动者劳动报酬的重要手段。此次调整,将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目前的每月1560元调整为1720元,增加160元,增幅为10.3%。同时,相应提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16.9元提高到每小时18.7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40.8元提高到每小时45元。此项调整自2015年4月1日起执行。

伤残津贴人均月增332元

2015年继续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标准是: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标准由目前的月人均3370元调整为3702元,人均增加332元,增幅9.9%。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目前的月人均1757元调整为1917元,人均增加160元,增幅9.1%。此二项调整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3月底前将发放到位。生活护理费目前人均每月2088元,待2014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再进行调整。三项待遇调整后,社保基金全年预计增加支出0.28亿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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